臺北市百貨公司廣場前,一名坐輪椅的中年男子兜售雜貨,兩相對照更凸顯臺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貧富差距持續(xù)擴大,臺“財政部財稅中心”統(tǒng)計資料顯示,2009年所得最高的族群,平均年所得近281萬元(新臺幣,下同),最底層的窮人,全年所得只有9.9萬元,兩者相差28倍,創(chuàng)歷史新高。
但實際的貧富差距狀況可能更嚴重。稅務(wù)官員說,真正的低收入戶窮到連繳稅都不需要;許多有錢人以投資股票、買賣土地房產(chǎn)錢滾錢,身價很驚人、繳的稅卻很少。
官員說,財稅中心的報稅資料根本秀不出這些“殘酷的真相”,“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情況難以想像。
“財稅中心”公布2009年度綜所稅統(tǒng)計專冊,受到金融海嘯沖擊,和2008年度相比,最貧窮和富有的10%申報戶所得統(tǒng)統(tǒng)縮水,但所得低的受創(chuàng)較重,平均所得從12.8萬減為9.9萬元、少了近兩成,高所得者從323萬減為281萬元、減幅13%,所得差距也從26倍拉大為28倍。
分析島內(nèi)高低所得者的收入來源,“財稅中心”資料顯示,中低所得者主要所得來源是“薪資所得”,以稅率6%的民眾為例,每戶平均薪資所得只有54萬元。
至于年所得凈額1000萬元以上、稅率40%的民眾,收入最大宗是“股利所得”,每戶平均有1836萬元,顯示這些有錢人靠股票錢滾錢的實力雄厚,而且賣股賺錢還不用繳稅。
有錢人的第二個收入來源是“薪資所得”,每戶平均薪資664萬元,光是薪水的零頭都比低所得者一整年賺得多。
以縣市別來看,平均每戶所得最高的是臺北市,達113萬元,其次是新竹市的104萬元、連江縣的91萬元。
平均每戶所得最低的則是嘉義縣,平均只有62.8萬元;彰化縣是63.5萬元,倒數(shù)第三則是云林縣64.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