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做莊市場操縱行為已日趨減少,但市場操縱行為的短線化趨勢越來越凸顯,證監(jiān)會將密切監(jiān)控,快速反應,嚴厲打擊短線市場操縱。
這是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山煤國際”股價操縱案細節(jié)通報會上表示的。這位負責人表示,“山煤國際”案從案發(fā)到結案僅用了40多天時間,充分反映了證監(jiān)會對市場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操縱股價倒“賠”300多萬
2010年6月1日,“山煤國際”在收盤前兩分鐘,股價由21元附近拉升至漲停,漲幅達13.7%,引起了媒體廣泛關注。經過監(jiān)控分析,證監(jiān)會迅速對林忠涉嫌操縱“山煤國際”股價行為立案稽查。
調查發(fā)現(xiàn),當事人林忠此前使用親屬賬戶持有“山煤國際”股票143.86萬股,賬面虧損。為了減少損失,林忠于6月1日14時58分至收盤期間,利用資金優(yōu)勢,控制兩位親屬的證券賬戶,采用對倒方式以漲停價大量申報買賣“山煤國際”股票,操縱“山煤國際”尾盤價格。
6月1日14時58分39秒,“山煤國際”股票成交價為21元。1秒鐘后,林忠使用其中一個親屬賬戶以漲停價23.89元申報賣出“山煤國際”股票143.86萬股。14時58分57秒,林忠使用另一親屬賬戶以漲停價申報買入“山煤國際”股票30萬股并成交,成交瞬間“山煤國際”直接被拉至漲停板上,瞬間漲幅高達13.7%。而截至收盤前55秒鐘,林忠再以漲停價申買98.87萬股,并全部以漲停價成交。
當日,林忠利用兩個親屬賬戶對倒成交共計102.56萬股,占當日市場成交量的32.46%,占收盤前15分鐘市場成交量的69.46%,占收盤前2分鐘市場成交量的78.13%,將“山煤國際”股價鎖定在漲停價上。
在6月1日收盤后,證券交易所和證監(jiān)會相關派出機構迅速采取行動并進行詳細核查。在意識到自己操縱行為的惡劣影響后,林忠于次日開盤將持有的所有“山煤國際”股票賣出,合計虧損314.17萬元。
6月7日,證監(jiān)會對該案立案稽查,并在短時間內調查終結,審理后迅速做出行政處罰。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林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按照《證券法》第203條予以處罰。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證監(jiān)會決定對林忠處以6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