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增加“從價定率” 或將推高能源價格

時間:2011-09-22 06: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此間人士稱,此舉意味著去年開始的資源稅改革進一步提速。

  去年6月,此輪資源稅改革率先在新疆“破冰”。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當地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去年12月1日,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擴大至西部12個省區(qū)。除計稅方法的改革,有關部門對資源稅部分品目的稅率也進行了調整。

  業(yè)內人士指出,資源稅改革從形式上看是計稅方法的變化,但從實質上將提高資源稅稅負。伴隨著資源稅改革的新一輪提速,原油、天然氣等能源價格走勢將備受關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此前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認為,從新疆的情況來看,稅改只是增加了油氣企業(yè)的負擔,但相關企業(yè)不可能無限度地承受稅負,當它們無法承受時,有關部門調高價格就是必然的。換句話說,稅改意味著價格有潛在提高的趨勢。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今年3月曾指出,資源稅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資源類產品的價格,有利于促進節(jié)約使用資源、保護環(huán)境。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認為,稅制要進行結構性調整,資源稅改革是一個必然趨勢,資源稅改革導致企業(yè)稅負增加,可以考慮通過對其他稅種的適當調整使企業(yè)的稅負保持平衡。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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