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瓦那12月26日電(記者 殷永建)古巴政府26日發(fā)布決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個體經營者經營場所租賃范圍,促進私營經濟發(fā)展。
決議說,經營場所的所有權仍屬國家,租賃者擁有這些場所的經營權,營業(yè)時間和服務價格由個體經營者自行決定。
決議說,從事木工、攝影、地毯制造、石料加工、修鎖配鑰匙、修表、首飾加工、修鞋等經營項目的個體經營者將從這一措施中獲益。這項改革措施將首先在哈瓦那等省試點,取得經驗后再推廣到全國。
擴大個體經營范圍、發(fā)展私營經濟是古巴經濟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到目前為止,古巴全國個體經營者已達35.8萬人,比一年前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