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繼臺灣桃園機場改制為公司后,臺灣交通部門14日表示,島內四大國際商港也將實行公司化經營,交由新成立的臺灣港務公司負責,港區(qū)監(jiān)理業(yè)務則由新成立的航港局負責,預定2012年1月掛牌運作。
臺交通部門表示,現在臺灣各港務局是兼具港埠經營及執(zhí)行“公權力”的特殊組織,受限于行政體制與法令束縛,缺乏企業(yè)化經營效率及市場即時應變能力,且投資范圍有限,難以因應日益嚴峻的國際港埠競爭環(huán)境。
目前世界知名港埠,多半朝向“政企分離”改制,將“航政、港政”等公權力內容,交給單一專責行政機關掌理,港埠經營則由港務公司或類似組織專責。
臺交通部門參考國際做法,去年8月開始推動港口“政企分離”,配合政府組織再造,將在“交通及建設部”下設立“航港局”,專責辦理航政及港政“公權力”事項;現有的基隆、臺中、高雄、花蓮等四個港務局,則改制為公營的臺灣港務公司,由四個分公司專營港埠經營業(yè)務,預定2012年1月掛牌運作。
臺灣交通部門表示,未來的臺灣港務公司,將島內外相關事業(yè)的投資、轉投資加入經營范圍,預期透過跨境投資及多角化經營,擴增港埠經營范圍及彈性,包括可以到海外投資碼頭等相關業(yè)務。此外,航港體制改革,會優(yōu)先保障港務局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