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中通社報道,為縮短貧富差距,臺灣當局“財政部”預計將于明(2011)年元月提出“奢侈稅修法”,最快將于半年內正式實施。
據(jù)臺灣“財政部”目前研議納入課征奢侈稅稅范圍,包括高單價物品如珠寶鉆表、名牌精品、高級跑車或私人游艇、飛機,以及俱樂部會員證、高爾夫球證、頂級飯店住宿費用等。
而課征的標準將以民眾所得為考慮,例如50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上的名牌包,并不是一般上班族能負擔得起,就會被加征奢侈稅,如果是5萬元以下,受薪階級也買得起,就不會被課稅。
當局“財政部”評估,加征特別稅只會影響到金字塔頂端前5%的家庭、所得稅率在40%以上的家庭!柏斦块L”李述德強調,開征奢侈性消費稅是針對特殊情形的特別“立法”,不會對一般人產(chǎn)生沖擊,也不會影響買氣。他說,“財政部”研議的奢侈性消費特別稅,會是一個“能夠課征合理的稅,也會讓大家覺得很公平”。
不過對此,稅改聯(lián)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當局若真的想要救財政,應該從證券交易所得稅、期貨交易所得稅、土地交易所得稅等處著手,課征奢侈稅是“旁門左道”,像名牌包包、皮草等,高消費族群很容易在海外購買,且增加的稅收也難彌補龐大的財政缺口,根本無助財政。
也有學者認為,課征奢侈稅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M型(兩極)社會所衍生出的貧富差距問題,但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貿然施行,效果可能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