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陜西安康市漢濱區(qū)委、區(qū)政府召開公開處理大會,宣布拘留17名“阻撓重點工程建設(shè)”的村民。公開處理大會上,這17名村民被反剪雙手站在臺下,身穿馬甲,胸前掛著牌子,上面寫著涉嫌的罪名或違法行為和各人名字。面對質(zhì)疑,當?shù)匦麄鞑?日晚發(fā)出的“情況通報”稱:“通過公開曝光的形式震懾犯罪,教育群眾,及時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社會效果明顯,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傳作用。”(11月7日《東方早報》)
無論怎么看,“情況通報”都像是強詞奪理。錯了不可怕,可怕的是用堂皇而不自省的借口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這種怪誕的思維和行為必須加以遏制,否則,必將造成多重傷害。
從報道中可知:面對村民的補償要求,民警前來協(xié)調(diào),協(xié)調(diào)不成,便要抓人,村民們不讓抓,雙方便發(fā)生沖突。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其一,當?shù)鼐胶蔚潞文,認為動用警力協(xié)調(diào)一定能“馬到成功”?其二,協(xié)調(diào)時當?shù)貫楹我恢卑衙窬圃谧钋懊妫恳,“慎用警力”的提醒早已有之,當(shù)叵嚓P(guān)部門怎能一直置若罔聞?
17名村民即便涉嫌妨害公務,但在判決尚未給出之前,任何形式的定罪都是權(quán)大于法的做法。從報道中可知,在判決尚未給出之前,當?shù)卣诠_處理大會上,就在村民們的胸前掛上了寫有罪名的牌子。今年7月份,公安部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guān)在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時,堅決制止游街示眾等有損違法人員人格尊嚴的做法。由此及彼,在對待涉嫌犯罪的村民時,公安部的該項要求沒理由被忘記。
最讓人憤懣的,還是當?shù)卣J為示眾“能起到很好的普法宣傳作用”的怪誕思維和做法。按照理解:一旦涉及民意訴求,不管合不合理、正不正當,只要抓幾個人,游街示眾一番,便能“普法”,將正當?shù)脑V求打壓下去。殊不知,這樣的“辦事”思維和模式,雖能換來民眾暫時的噤聲,秩序也能暫時恢復,但政府、警方的公信力,社會的向心力,卻會一再地受到損傷。
雖然社會輿論一再地對類似的示眾做法討伐和詬病,但從個別地方政府的實際作為看,這種把違法當普法的落后思維,還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個別官員心中。如果這些官員對游街示眾違法說不知道,恐難以服眾。更大的可能是,他們明知故犯,故意拿“普法”等理由當擋箭牌。對于這些官員,在進行常態(tài)懲戒之外,通過何種方式約束、制約他們手中沒有邊界、不知收斂的權(quán)力,是當務之急。原因很簡單,今天可以用“普法”為理由將村民示眾,明天,他們依然會拿這樣的理由打壓民眾的基本訴求、戕害民眾的基本權(quá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