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進圖書館,值得驚詫嗎

時間:2011-01-20 12:38   來源:錢江晚報

  昨天,“杭州圖書館對所有讀者免費開放,包括乞丐”成了熱點新聞,在一些大的門戶網(wǎng)站占據(jù)了醒目位置,也成了時評的熱門題材。

  “這也算新聞嗎?我們一直覺得,這是公共圖書館本來就應(yīng)該承擔(dān)的責(zé)任!焙紙D辦公室主任劉麗東驚訝地說。

  是的,這本不是新聞。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1994年發(fā)布的《公共圖書館宣言》中寫著:“任何人,無論其年齡、種族、性別、宗教信仰、民族、語種或社會地位如何,在獲取公共圖書館服務(wù)方面都有平等權(quán)利。”既然是公共圖書館,就是為公眾服務(wù)的;乞丐、流浪漢、拾荒者都是“公眾”,自然有權(quán)享受圖書館的服務(wù)。

  那么,一件本應(yīng)如此,早已如此的事情,怎么成了新聞呢?它的新聞性或者說特殊性到底在哪里?

  是不是只有杭州圖書館在堅持這樣做?報道說,接納乞丐入館這一舉措推行以來,一直引起一些讀者的不滿,說明杭圖是排除阻力這樣做的,否則館長楮樹青的一句“我無權(quán)拒絕他們?nèi)雰?nèi)讀書,但您有權(quán)選擇離開”也不會成為“名言”。這句話客客氣氣而毫不退讓,優(yōu)雅而強硬,我頂。不過我更感興趣的是,杭州的其他公共圖書館是怎么做的?我去浙圖多一些,沒有看到過乞丐、流浪漢模樣的人在那里借閱、閱覽。是乞丐、流浪漢很自覺地不進來“打擾”別人呢,還是曾經(jīng)想進去而被拒之門外,從此便知這不是自己該來的地方?如果乞丐進圖書館是一件很普遍、很平常的事情,杭圖會成為新聞焦點嗎?

  不管這是不是新聞,但我們讀到這個報道還是感到新鮮的,否則這個報道也不會登上一些門戶網(wǎng)站的醒目位置,這是否說明,在我們的意識中,“乞丐”和“圖書館”是沒有關(guān)系的?甚至乞丐是不用讀書、不會去讀書、因而不該進圖書館讀書的?

  乞丐,我們習(xí)慣稱之為“底層”,他們的追求也應(yīng)該是“低層次”的:吃飯問題,最基本的生存問題。能把肚子喂飽已屬不易,還讀書?讀書是“高層次”、“高品位”的精神活動啊!這就是我們無師自通的觀念。

  所謂“無師自通”,其實是有“師”的,這個“師”就是無處不在、人們已經(jīng)習(xí)以為常的等級現(xiàn)象和等級觀念。以身份的尊卑來劃分精神的高下,這就是等級觀念在我們頭腦里造成的“精神暗區(qū)”,或者說“認知黑洞”,它像一道無形的壁障,使我們看不清人和事物本來的樣子,它把人與人割裂開來,阻斷了人與人的互相理解——有人反對圖書館接納乞丐,不就是因為在他們的意識中,乞丐是另一種人,一種不用、不該進圖書館讀書的人嗎?因為從來如此,我們不覺得有什么問題,不覺得自己的認知起點就是錯的,自然不會覺得自己對各種具體事物的具體看法必然是荒謬的,一直視謬誤為理所當(dāng)然,反而把本來很正常、很應(yīng)該的乞丐進圖書館視為不正常、不應(yīng)該——是不是因為有這樣的精神背景,本不是新聞的“乞丐進圖書館”,才成為了新聞?如果不是這則新聞的觸動和提醒,我們——至少我本人——還陷于精神暗區(qū)而自得。跟乞丐相比,乞丐是沒書讀,我們是讀進了謬誤的東西而不自知,這才是真正可悲的。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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