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制度化的方式才是解決矛盾沖突的根本途徑
“今天我不只是了解個案,更重要的是了解政府工作、制度和政策等方面還存在哪些問題,從而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比涨埃趪倚旁L局與來訪群眾交流時,溫家寶總理鄭重表示。
舉一反三,把解決個案納入制度性省察,這一表態(tài)正中時弊。正如總理不可能親自幫所有農(nóng)民工討工資一樣,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上訪所反映的問題、滿足群眾的利益訴求,還要通過制度的改進和政策的完善。
許多矛盾沖突的背后,往往是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對此,把群眾的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的軌道,才能通過制度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推動發(fā)展。
同時也要看到,還有一些矛盾沖突的累積強化,不是因為制度本身的缺失,而是源于“制度休眠”。制度供給不夠固然會引發(fā)問題,但“制度遲鈍”、“制度休眠”同樣無助于問題解決。事實上,在回應群眾訴求、解決矛盾沖突方面,已有不少渠道: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黨政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聯(lián)系群眾制度……遺憾的是,就在溫總理回應群眾訴求時,深圳市卻爆出了“19名人大代表零建議”的尷尬新聞。
許多時候,群眾訴求并非無處表達,而是找到了地方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許多時候,矛盾糾紛并非不能化解,而是訴諸法律卻遭遇“立案難”、“審理難”、“執(zhí)行難”。當制度內(nèi)的訴求表達渠道不暢時,制度外的手段便會被選擇,F(xiàn)實中,那些合理訴求與極端表達手段相交織的現(xiàn)象,那些在司法渠道與信訪渠道中不斷往返的案件,那些“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邏輯,無不表明激活回應群眾訴求制度的重要性。
在改革攻堅和矛盾凸顯期,地方治理往往面臨著兩難局面。但無論如何,面對種種復雜而瑣碎的利益沖突,僅僅依靠行政權力或權宜措施,滿足于簡單的息事寧人,很難減少處理問題的“棘手感”,只會增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成本,進而導致社會生活的無規(guī)則和難以治理。
古人說,智者當借力而行。對于政府處理矛盾糾紛而言,這個力,就是包括法律在內(nèi)的各種制度。公正而剛性的制度,比苦口婆心更為可靠有效,比幾十個人盯一個人的“截訪”更為省力,也比“人民內(nèi)部矛盾用人民幣解決”的方式更為經(jīng)濟。這就要求各級政府部門,不僅要善于處理具體問題,更要從具體案例中發(fā)現(xiàn)普遍問題,把解決個案上升到制度完善和環(huán)境改善的層面,為矛盾糾紛的解決提供更便捷、更公信的制度渠道,鼓勵更多人在制度框架內(nèi)解決問題。
總之,任何時候都應該認識到,盡管可能見效不是那么快,盡管可能會有各種阻力,但“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制度化的方式才是解決矛盾沖突的根本途徑,也才能真正實現(xiàn)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范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