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GDP的增長比拼,不知從什么時候起變成了一種稅收增長之爭。最生動的畫面是:每年最后一個季度,有的基層稅務局局長經常會接到市長或縣長的電話:“今年稅收任務完成得怎么樣?一定要完成!”當情況有些不妙,任務完成有難度時,有的市長或縣長們就會到稅務局“慰問”,督促其按時完成既定的任務,有時候甚至還會親自去“視察”當地的某些大企業(yè),要求其“為城市發(fā)展作出新的貢獻”……
不可否認,經濟要發(fā)展,稅收必然會增長。因為稅收增長是經濟增長的自然反映。但讓筆者很不理解的是,有很多城市卻偏偏要通過稅收的增長去“反證”經濟的增長!
一般情況下,不應該通過上述人為手段促使稅收增長,因為這有違經濟規(guī)律——過多地人為干預,會影響市場對資源的基礎配置作用,并容易滋生腐敗,惡化稅收執(zhí)法環(huán)境,降低政府公信力。但是,為了實現稅收的戰(zhàn)略性增長,各級政府和稅務部門卻完全應該多花些心思,多下點力氣。
什么是稅收的戰(zhàn)略性增長?簡單地說,就是為實現國家宏觀戰(zhàn)略目標而人為采取的稅收增長措施。更進一步講,就是要通過稅法的完善、稅收增長點的調整及稅收征管方式的改變,使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得到更好發(fā)揮,使國家稅收法制環(huán)境更加優(yōu)化,使國家的稅收利益得到更好維護,并通過國家稅收利益的更好實現,直接或間接地促進國家核心戰(zhàn)略的實現。
推動稅收的戰(zhàn)略性增長有很多措施,最基礎、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保證稅收增長的真實性和高質量。換句話說,就是要保證稅收增長是經濟發(fā)展的自然結果。而且隨著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稅收增長的結構也要隨之改變,新增加的部分主要來自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
但遺憾的是,我國稅收增長很缺乏戰(zhàn)略性。其中,稅收增長的“高速低質”現象就是一個典型的方面。根據2011年2月財政部公布的數據,2010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320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3%,同比增收1368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了13.2個百分點。然而,稅收增長的“高速度”背后,“低質量”的問題十分嚴重。
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是稅收增長“低質量”的首要表現。一般來說,經濟增長意味著稅收增長,稅收增長意味著政府的財力增加,政府財力增加意味著全社會成員都能分享到更多的公共福利。但是,當今我國各階層的分配格局中,少數人聚斂了大部分財富,先富起來的遲遲沒有帶動后來人致富。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但稅收增長未能使大多數民眾充分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
具體表現在:糧、油、電、氣等生活必需品交易過程中的高額增值稅負最終都被消費者負擔;個人所得稅無法有效調節(jié)高低收入者間的收入差距,中低收入階層反而成了繳納個稅的“主力軍”等等。
從收入分配的角度分析,如果稅收增長的結構是合理的,那么必然和納稅人的收入結構正相關,即稅收的新增部分中,高收入者的貢獻要多于中低收入者,而且稅收制度的整體安排還要促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逐步轉變?yōu)楦呤杖胝。否則,經濟發(fā)展必然缺乏足夠的活力,貧富差距拉大而引發(fā)的各種社會矛盾還會成為經濟發(fā)展的阻力。
稅收增長“低質量”,也表現在產業(yè)結構的低級化。我國制造業(yè)企業(yè),很多依靠密集的物質投入和低價格來獲得市場,生產工藝較為落后,與跨國公司的技術創(chuàng)新能力具有全方位和深層次的差距。有些“山寨”企業(yè)還生產一些“假冒偽劣”產品,“毒奶粉”、“吊白塊”等不時出來展示一下自己的“新形象”……這種低級的生產方式造成濫用資源以及日益嚴峻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既損害了公共利益,也給人民群眾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威脅。即使這些生產企業(yè)貢獻了大量稅收,但從整個國家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慮,這種短期的、有限的稅收一點兒也不值得貪戀!
稅收增長的“低質量”還表現在社會投機行為的泛濫。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中,掀起了新一輪的房地產熱。房地產開發(fā)開始從“一線”城市轉戰(zhàn)“二線”甚至“三線”城市。筆者老家在魯西南的一個普通縣城,春節(jié)回家后發(fā)現,到處大拆大建、舊村改造,房價已經飆升至4000元/平方米以上。從各大媒體的相關報道來看,其他地區(qū)也是如此?駸岬姆康禺a已經引起了“全民炒房”熱,因為炒房比實業(yè)投資來錢快”,根本無心去經營實業(yè),更不要提自主創(chuàng)新。我國的房地產投機泛濫已經成為影響企業(yè)發(fā)展,甚至是國家綜合競爭力的一個“絆腳石”。由此帶來巨額稅收,但其背后的泡沫風險也很大。一旦泡沫破滅,銳減的稅收將使政府的財政開支立刻捉襟見肘。
稅收增長的“低質量”還表現在稅收征管上。當前,大家都在關注稅制改革中各個稅種究竟會發(fā)生什么變動,很少有人關心我國的稅收征管成本。中新網的有關數據顯示,美國征稅費用大約占稅收總額的0.58%,日本是1.13%。對于我國的同類指標,很多學者說法不一。有些人說是6%,有些人說是8%,但無論什么觀點,我國的征稅成本占稅收總額的比例的確是較高的。
同時,某些地方政府干擾稅收執(zhí)法,讓稅務機關“有法難依”。有的地方提前兩三個月便完成了本年稅收任務;有些地方甚至將上一年的稅收上繳國庫后,想方設法“套”出來,和當年的稅收一起再入一次國庫,以應對上一級政府的GDP考核……稅收征管不嚴格,人為“調劑”稅收增長額,這樣的增長無異于畫出來的餅,現在感覺飽了,真正到餓的時候又該怎么辦呢?
總之,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發(fā)展中國家來說,需要稅收增長,但更需要稅收的戰(zhàn)略性增長。(吳半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