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饅頭引發(fā)的血案,也有一個座位引發(fā)的血案。日前在廣州地鐵4號線發(fā)生了一場令人痛心的互毆。一名60多歲的老人與一名20多歲的年輕小伙引發(fā)一場“血案”。一老一少大打出手,照片上“鮮血淋淋”!皬V州地鐵搶座血案”成了不少網(wǎng)站醒目大標題。
后來老者致信《廣州日報》,說了此事的經(jīng)過。他說與年輕人在上車之前的排隊中就有爭執(zhí),互毆并非全因為座位引起來的。他承認,動手打人確實不對。
雙方的說法雖有出入,有點羅生門的味道,但毋庸置疑的,這是一個多輸?shù)木置。動手的雙方輸,城市的形象輸,甚至國人的道德指標也因此失分不少。
讓座本是個芝麻小事,但在中國國情下,這個芝麻已有漸變成西瓜的趨勢。如果從輿論持續(xù)關注的力度、討論的熱度、與個人關系的密切度來看,還真少有別的事能和“讓座”相提并論的。類似的暴力搶座讓座的事,網(wǎng)上的議論太熱烈了。極端一些的,有人稱對為老不尊者就不該讓座,有人稱對年輕人不懂敬老者就該教訓。
很多人都懂得要文明禮讓,但未必懂得文明禮讓的核心內(nèi)涵是什么。文明禮讓,不是“值與不值”,而是“該與不該”。前者是個價值判斷,后者是個道德判斷。禮讓行為,只應在道德判斷范疇內(nèi)。這就是“我禮讓,我快樂”,而不是“他感謝我,我才快樂”。如果僅僅是因為對方的感激才感到快樂,僅僅是因為對方“懂事”我才禮讓他(對方若不懂事自己就得“教育”他),那么禮讓就變成一種交易了。(任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