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博導誘奸女學生”一事,一波三折,真相未明。
6月末7月初,網名為“汀洋”和“青春大篷車”的兩位女生先后在網絡上發(fā)文,控訴廈大歷史系博導吳春明“誘奸學生”,而且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費開房一事以及其常去的幽會地點。隨后的7月14日,支持吳春明的122名歷史系學生又發(fā)出了聯名信,反駁舉報帖,稱“‘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吳老師利用導師之便對眾多女生行不軌之事與事實不符”。最新報道顯示,廈大2008級中文系校友李芙蕊剛剛給校長朱崇實寄去了76名廈大學生和校友的防范校園性侵聯名信,希望廈大能公正處理此事,而且能以此為契機,“探討建立校園性騷擾防治機制”。
表面上看,“防范校園性侵”的聯名信似乎給正在進行調查的廈大增加了壓力,但實際上,它提供了對“博導誘奸女生”一事的思考方向,把公眾視野帶出了此前利益相關者的拉鋸戰(zhàn)。如果一個已經進入公共對話領域的校園性侵事件,僅以處理或平反當事人作結,僅以厘清一時一事的小是非作結,而沒有提供任何構建制度、樹立規(guī)則的可能,那么這種“解決”,仍然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沒解決”。
高校、科研機構近幾年爆出的與性侵犯相關的消息不算少,雖然有的被證實、有的仍是疑云,但也向公眾展示了“冰山的一角”。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爆料者基本都選擇了以網絡為出口、以新聞輿論倒逼高;貞驼{查的方式,這反向證明了高等教育機構缺乏性侵犯防范機制和申訴渠道的現實。既然這起有樣本意義的性侵風波發(fā)生在廈大,那么廈大也應該擔當起制度設計者和先行者的角色。
如果這起風波不僅能引起高校在防范性侵犯方面的嘗試,也能帶動全社會對性侵犯的關注和重視,那么無疑是更理想的方向。性騷擾界定模糊和申訴無門的情況,本來在我們的社會就非常普遍,立法二十余年、修訂九年的婦女權益保護法,也只不過籠統(tǒng)地規(guī)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說到底,象牙塔里的性侵事件不過是展現了社會的局部狀態(tài),與之相應,要形成反性侵的社會文化,也不妨從這個局部、從最具人文精神的高校社區(qū)開始。
一個社會的成熟度越高,其對私人權利的保護就越明晰、細致。而其中,對女性個體權利的保護則更有象征意義,基本可以看做社會文明的路標。雖然短時間內看來,“博導誘奸女生”的風波不管真相如何,其影響都是負面的,但如果廈大一能查明事實、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無疑是在負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不僅能為高校開風氣之先,也能有助于提升我們整個社會成熟度。(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