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喀什愛國宗教人士居瑪·塔伊爾大毛拉慘遭暴恐分子殺害。案件在幾小時內迅速告破,犯罪分子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居瑪·塔伊爾大毛拉作為維吾爾族同胞,作為當地清真寺的伊斯蘭教宗教領袖,卻同樣沒有逃脫暴恐分子的毒手,而且慘案就發(fā)生在晨禮之后,這充分說明,那些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一心“干大事”的歹徒是多么喪心病狂,氣焰是何等猖狂。暴恐分子損害的不是哪一個民族的利益,而是威脅到這片土地上各族群眾的生命安全;他們慘無人道的罪行完全違背了伊斯蘭教倡導和平、祈求平安、提倡團結的基本教義,與人心思穩(wěn)、改革發(fā)展的大勢背道而馳,站到了各族人民的對立面,站到了人類文明的對立面,是全社會的共同敵人。
法律尊嚴不容踐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面對殘害生命、窮兇極惡的暴力恐怖活動,我們要高舉法治旗幟,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出重手、下重拳,先發(fā)制敵,堅決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以震懾敵人、鼓舞人民。讓我們像石榴籽那樣緊緊抱在一起,嚴懲暴力恐怖分子、打擊民族分裂勢力、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打一場反暴恐的人民戰(zhàn)爭。只要我們緊緊依靠各族人民群眾,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鑄就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之盾,用心再險惡、計劃再周密的暴恐犯罪,也必將以可恥的失敗而告終。(黎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