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警方破獲一起策劃訪民舉牌聚集的案件,發(fā)現(xiàn)背后隱藏一個以“上訪”為名,實為制造影響,向有關部門施壓的犯罪鏈條,其背后的操縱者是“訪民經紀人”和個別“維權律師”。
聯(lián)想到之前被抓的那個“超級低俗屠夫”吳淦,“哪里熱鬧他就往哪里跑,就像逐臭的蒼蠅,到處飛來飛去,唯恐天下不亂!比枇R、“懸賞”、“通緝”他人,策劃“行為藝術”吸引關注,煽動網民“聲援”、“圍觀”,以期“圍魏救趙”等等,是這伙人慣用的伎倆。
這些人所謂的“維權”其實是遮羞布,口里都是“正義”,背后都是生意,拿到手的都是真金白銀。一些所謂的“維權律師”和“訪民經紀人”如跳梁小丑,導演一幕幕丑劇。僅2014年以來,“訪民經紀人”翟巖民直接組織和幕后指揮各地“訪民”,“聲援”滋事事件就多達9起,包括近日組織“訪民”去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舉牌“聲援”“慶安事件”。
律師應該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yè),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是他們的責任。然而其中一些人總是把自己扮演成“救世主”,與職業(yè)訪民勾結,以違法行為向政府施壓。
還有一些所謂的“維權律師”不好好鉆研業(yè)務,不把時間放在研究案子本身上,而是在網上刷自已的存在感,夢想嘩眾取寵一夜成名,煽動不懂法的人偷換概念、打擦邊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們張口閉口“正義”,實際上是說“聽我的就是正義”,其實質就是“指鹿為馬”。
靠欺騙和雇傭來代表民意,用造謠和鬧事來威脅政府!霸L民經紀人”、個別“維權律師”、 相對固定的職業(yè)訪民群體和網絡水軍,已構成新的社會毒瘤。這些人沖擊的是正常的信訪秩序,擾亂的是媒體視線,褻瀆的是社會同情心,浪費的是行政資源。
沒有社會的穩(wěn)定,就沒有我們幸福的生活。在一個動亂的生活環(huán)境中,受害者首先是普通百姓。對于那些專門起哄、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的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允許他們打著“法律”的幌子踐踏法律。要警告這些人,這碗飯吃不得,否則早晚要把自己賠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