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diào)整影響買車”的黑色幽默
時間:2011-07-05 13:46 來源:廣州日報
根據(jù)北京規(guī)定,非京籍人員必須連續(xù)五年以上在京繳納社保和個稅,才能參加搖號取得購車指標,所以,個稅起征點上調(diào)至3500元后,那些月收入2000元至3500元的外來人員,因9月1日后不繳個稅,可能影響購買私家車。
此前一些專家反對提高個稅起征點的理由就是:起征點提高將導致一部分人失去繳納個稅的權(quán)利,F(xiàn)在看來,這些專家果然有“先見之明”。
這真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首先,如果說限制購車是為緩解交通擁堵不得已采取的措施,那么對待戶籍居民與外來人員也應一視同仁。購車畢竟不同于購房,外地人在京購房可能是用于買賣、炒作,但在京購車卻只能自用,因為購車指標不能買賣和轉(zhuǎn)讓,沒法炒作。讓外地人平等參與搖號,只是攤薄了本地人獲得購車指標的幾率罷了。即使要對外來人員在京購車實行限制,也不應將五年繳納個稅作為前提條件,因為繳納個稅是有門檻的,將五年繳納個稅作為購車前提,就相當于以一個人的收入多少來決定其是否擁有購車權(quán)利,收入高的才有權(quán)購車,一項公共政策,偏向較高收入者而剝奪較低收入者的某項權(quán)利,其正當性、合理性令人懷疑,而個稅起征點上調(diào),在不經(jīng)意間讓其荒謬性展露無遺。
其次,不繳納個稅的人同樣是納稅人,因為任何自然人都是消費者,日常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在納稅。在京外來人員,即使不繳納個稅,但他平時的任何花銷,只要消費,都在納稅。比如買一袋售價2元的食鹽,里面包含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中國的現(xiàn)行稅制,使商品和服務中包含眾多稅賦,人們暗中所納流轉(zhuǎn)稅,要遠高于明里所納個稅。
有報道稱,在美國等發(fā)達國家,購物小票上都清楚地注明該商品所包含的稅,讓人知道每次消費給政府貢獻了多少稅收。我們一直強調(diào)要提高民眾的納稅意識,很多人乃至一些官員甚至不知道消費過程就是納稅過程,而個稅證明也是近年才有,如此,民眾的納稅意識怎能提高?依我看,關(guān)鍵不在于民眾的納稅意識高不高,而在于政府部門對納稅人是否懷有足夠的尊重和感恩意識。
我想問的是,那些在北京漂泊收入較低的外地人,如果想買車,可以拿著長期在北京消費的購物發(fā)票、餐飲發(fā)票等去申請購車指標嗎?納稅既然是公民獲得權(quán)利所必須履行的義務,那么當這些外地人履行義務之后,能夠獲得作為公民的各項權(quán)利嗎?這里所說的“權(quán)利”,顯然并不僅僅指買車。(晏揚)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