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體報道,深圳有關部門從2007年實施廣東全省統(tǒng)一掛網(wǎng)采購藥品之初起,先后3次提出降低藥價方案,但均被省有關部門否決。對此,有業(yè)內(nèi)人士感嘆,“藥品招標采購水很深”。水深,肯定讓人看不到底,也就越來越看不懂時下這居高不下的藥價了。而且,有關部門和相關專家的不同表態(tài)、各異說法,也讓老百姓感到一頭霧水。
一種藥品,生產(chǎn)成本是多少,出廠價能定多少,零售價又能定多少,本該是很簡單的事情,一個物價部門就可以搞定,為何要環(huán)節(jié)多多,弄得越來越復雜?總有一股暗流攪動,在藥品產(chǎn)、購、銷環(huán)節(jié)泛起渾水。說好聽的,就是“利益共享”、“雙贏”“多贏”,與很多領域一樣,在藥品產(chǎn)銷領域也早已結成牢固“利益鏈”。
這藥品招投標,你能將參加投標的企業(yè)都放在陽光下曬曬,你能當場定標?每種藥的成本、出廠價、招標價、中標價、零售價、醫(yī)院藥房價,能向社會公示?當然這是奢望,其實,現(xiàn)在大家都懂的,藥價“越招標越高”,藥品回扣成風,是因為所有參與者在“利益共享”,很大程度在瓜分社會醫(yī)療保險費這塊屬于全體國民的蛋糕。
為什么深圳降低藥價的多次建議與方案,會被省有關部門否決?報道沒有明說這個“省有關部門”是誰,但人們懂的,具有否決權的大抵是利益鏈上的獲利者,或者是藥價虛高的幕后保護傘。深圳有關部門表示“奇怪”,其實也不為怪。“否決”就是為保利,保的是集團利益,而非百姓利益。
有個新詞叫“坑爹”,藥價步步走高,恐怕既是一群敗家子在“坑公”,也是一群吸血鬼在“坑民”,F(xiàn)在深圳紀委介入都沒有辦法,那么更高一級的紀委和再高管理層,應該是有辦法治藥價虛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