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4月11日上海浦東機場20余名乘客擅闖跑道逼停飛機事件后,4月13日,廣州白云機場再次發(fā)生了乘客沖擊停機坪事件。當日受廣州雷雨天氣影響,白云國際機場發(fā)生了大面積航班延誤,隨后發(fā)生了乘客沖擊停機坪的事件。
4月11日,上海浦東機場20余名乘客沖入跑道逼停飛機。乘客稱航班因天氣延誤,航空公司沒有及時安置乘客,亦未道歉,乘客多番輾轉維權以致情緒失控。浦東機場攔機事件發(fā)生后,航空公司給每位乘客賠償了1000元。浦東機場遭遇首起侵入跑道事件但乘客不僅獲賠且未受處罰引起輿論的爭議,在媒體輿論的壓力下,據(jù)媒體最新報道,警方近日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人員作出了治安處罰!
擅闖機場跑道,無論動機是否出于維權,都顯然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處理。涉嫌違反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第16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按照有關法規(guī),擅闖機場跑道,情節(jié)輕微的,可能被罰二百元以下;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聚眾實施前述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還會被追刑責!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無小案,當事人切記勿以案小而亂為,而有關執(zhí)法機關也切記勿以案小而不理。擅闖機場跑道攔機維權,盡管事出有因,盡管民航方面也可能存在失誤和過錯,但只要觸碰法律的高壓線就涉嫌違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攔機維權之類的過激維權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攔機維權之風絕不可長。試想,倘若縱容放任“攔機維權”事件,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司機就封路堵車,發(fā)生火車延誤乘客就臥軌攔車,發(fā)生醫(yī)療糾紛患者家屬就大鬧醫(yī)院擾亂正常的醫(yī)療秩序,那么法治社會的和諧秩序就無從談起,事件本身也只會火上澆油激化矛盾,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背景下,必須引導公眾學會并自覺做到依法理性維權,堅持依法解決各種社會糾紛!
當然,對“攔機維權”也要全面客觀地分析原因,不應一味責怪和處罰乘客,對于誘發(fā)“攔機維權”事件的航空公司的不作為也要問責。在“攔機維權”事件中,有關航空公司無視乘客的權益,對乘客的合理要求不聞不問不解釋。盡管“攔機維權”事件只有最近的兩起,但是近年來頻頻發(fā)生因航班延誤乘客與民航的糾紛事件,民航系統(tǒng)似乎并沒有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對待乘客幾乎一貫傲慢。否則也就不會連續(xù)發(fā)生乘客鋌而走險的“攔機維權”事件。從某種意義上講,航空公司有錯在先,乘客“攔機維權”也是以身試法的無奈之舉,是對民航官僚作風的反擊!
對于“攔機維權”事件,不聞不問不作為的有關航空公司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關部門應該認真調查,厘清并追究航空公司的失職責任。民航系統(tǒng)也應認真反思民航自身的工作失誤,全面整頓工作作風,切實加強對民航從業(yè)人員以人為本的思想作風教育,提高應對處置突發(fā)事件能力,認真梳理修改不合理的規(guī)章和工作規(guī)則,尊重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積極回應乘客的合理要求,切實提高航空服務質量,堅決杜絕因自身原因誘發(fā)“攔機維權”事件!
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背景下,乘客與民航的糾紛有必要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議在機場設立常設的民航糾紛調解機構,聘請律師、民航專業(yè)人士、心理學專家及有關志愿者組成民航糾紛調解委員會,秉持“和為貴”的理念,堅持自愿、平等、依法調解的原則,合情合理合法、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理乘客與民航發(fā)生的糾紛。通過建立民航糾紛人民調解的方式為民航糾紛提供“緩沖帶”,可以有效化解乘客與民航雙方矛盾,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近年來醫(yī)患糾紛就引入了第三方調解,全國不少地方都成立了醫(y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踐證明收效良好。醫(yī)患糾紛的第三方調解,也完全可以推廣到民航系統(tǒng)!
“攔機維權”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在高揚依法治國旗幟的今天,大力倡導在法治的軌道上的理性維權,以身試法的“攔機維權”絕不能成為維權的范例,“攔機維權”之風絕不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