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紅偉/畫
7月10日,廣州市公布中小客車總量調(diào)控管理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在未來一年新政試行期內(nèi),12萬輛配額車輛將采取有償競拍和無償搖號的方式分配,各占一半的比例,即平均每個月有5000個配額進行無償搖號,另外5000個配額進行有償競拍(7月11日《廣州日報》)。
雖然廣州突然出臺汽車限購令受到了不少市民的質(zhì)疑,但這并不妨礙限購政策按部就班地推行。購車指標一半通過無償搖號、一半通過有償競拍進行分配,相當于將北京模式與上海模式合二為一。舍得花錢的人可以通過競拍獲得購車指標,不舍得花錢的人則可耐心等待搖號時碰上好運氣。購車者多了一種選擇,看上去似乎沒什么不好。當然,究竟好不好還有待實踐給出答案,要知道,搖號與競拍都是有利有弊的,但愿“二合一”是“利上加利”而不是“弊上加弊”。
隨著中國快步進入汽車社會,城市交通擁堵是越來越多城市面臨的難題,將會有更多城市步北京、上海、廣州、貴陽的后塵,將汽車限購作為緩解交通擁堵的一大法寶。只要限購就涉及如何分配購車指標問題,從目前來看,能夠找到的分配辦法似乎只有搖號和競拍兩種,所以有必要比較一下這兩種方式孰優(yōu)孰劣。
搖號相當于抓鬮或彩票中獎,全憑運氣,不分男女,不分貧富,申請者人人機會均等,體現(xiàn)了一種形式上和機會上的公平。抓鬮未必是一種實質(zhì)公平,但中國百姓向來喜歡,并且愿賭服輸,在沒有更好辦法的情況下,有些公共資源的分配也可采取抓鬮方式,這種機會均等較能滿足人們對公平的想象和訴求。競拍則不同,它講究的是“價高者得”,越有錢、越舍得花錢的人越容易獲得購車指標,大有“嫌貧愛富”、“富者通吃”、“有錢就能擺平一切”的意味,為很多中國百姓所不喜歡。換言之,競拍制造了富人與窮人的不平等,而分配購車指標又不是搞市場交易,公共資源理應人人有份、公平分享,不宜搞成有錢人就能多占。因此,從公平的角度看,搖號優(yōu)于競拍。
各地限購汽車無不是以緩解交通擁堵的名義,在這個意義上,搖號與競拍的作用一致,都能達到控制汽車數(shù)量的目的。所不同的是,競拍意味著人們需另外支付一筆牌照費,而搖號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在購車者眼里,當然是搖號好于競拍。而從政府角度看,競拍不僅能控制汽車數(shù)量,而且能獲得一筆不菲的財政收入,一箭雙雕,自然喜不自禁。但正因如此,競拍難逃“動機不純”的質(zhì)疑——政府的限購令,究竟意在緩解交通擁堵,還是意在增加自身收入?是不是打著緩堵的旗號搞創(chuàng)收?政府另收牌照費并無明確法律依據(jù),競拍顯得名不正言不順,何況有些公共資源只能讓民眾分享,不能拿出來賣錢。而通過搖號分配購車指標,政府無利可圖,限購政策的動機顯得單純,更能贏得民眾的理解和認可。從這個角度看,搖號同樣優(yōu)于競拍。
如果說汽車限購是越來越多城市不得已采取的措施,那么為了更加公平,為了彰顯政府的誠意,為了獲得更普遍的民意支持,在購車指標分配上應選擇無償搖號而不是有償競拍。汽車限購本就是對公民權利的限制,民眾讓渡了權利卻還要為一張鐵皮多掏腰包,政府限制了民眾權利卻還要從中大賺一筆,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