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人民大學經(jīng)濟研究所發(fā)布的《中國宏觀經(jīng)濟分析與預測報告》指出,明年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松“限貸”,然后放松“限購”,但房地產(chǎn)下行仍是調整的基本模式。(《京華時報》11月20日)
“水多了和點面,面多了再摻點水”,連“和面”這么單純的事兒,很多時候都需要反復調整才能到位。對于房地產(chǎn)調控這一牽連諸多,因而必將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宏觀政策來說,還真是不能苛求人家一步到位。既然如此,根據(jù)市場的反應,及時做出調整,也就未嘗不是一條通過不斷試錯最終逼近“最合適政策力度”的必由之路。
事實上,如今的房地產(chǎn)限貸和限購政策,也同樣是對過往調整和糾偏的結果,假如房地產(chǎn)政策一出臺便必須長期保持穩(wěn)定,不論市場反響如何都只能“我自巋然不動”的話,當前嚴厲的“限貸限購政策”恐怕根本就不會有出生的機會。可見,即便是擁護“限購令”,似乎也不能忘本,更不能因為已經(jīng)“限購”了便容不得房地產(chǎn)政策再作調整。
某種程度上,政策的調整,說白了其實就是利益的重新平衡。之所以出臺“限購令”,當然是因為樓市過熱,房價過高,以及由此而加劇的社會矛盾乃至金融風險。這個時候,“限購令”這盆冷水潑下,盡管也“濺起”了些許質疑聲,但從“療效”來看,為樓市降溫,調和矛盾,以及化解金融風險的,“限購令”這劑良藥其實當之無愧。當然,“良藥”有時也可能是“猛藥”,當“房價不可能下跌”的神話真的破滅了,也難免有些人會無法接受。這不,房價剛剛有點下行趨勢,買不起房的終于看到了點希望,除了開發(fā)商叫苦不迭,砸盤事件更是在各地上演?磥,房價下降其實并不如最初想象的那么完美與和諧,所引發(fā)的矛盾似乎比房價上漲還要激烈,而這筆賬當然也只能記在“限購令”的頭上。至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甚至民間借貸多米諾骨牌式的崩塌,乃至股市的萎靡,恐怕也都有“限購令”的貢獻。
“副作用”如此明顯,看來“限購令”這劑藥如果長期服用下去,還真不是個事兒,經(jīng)濟研究機構做出房地產(chǎn)限貸和限購政策明年或放松的預測,看來也并非無的放矢的信口開河。按照相關研究機構的說法,地方財政對于土地的依賴以及9%的經(jīng)濟增長社會約束線決定了本輪房地產(chǎn)調整的幅度不會超過25%,明年2季度地方政府可能以“暗度陳倉”的方式采取松動策略,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松“限貸”,然后放松“限購”。預測得如此有鼻子有眼,房地產(chǎn)政策看來又將再度轉向,當然,預測歸預測,并不代表現(xiàn)實就會如此,更不意味著各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真的就會對這類預測亦步亦趨。
只不過,從此前廣東佛山那道最短命的“放寬限購令”來看,現(xiàn)實其實已經(jīng)比預測提前了不少,既然明著放寬限購令仍然阻力不小,而“暗度陳倉”式的松動策略則可以人不知鬼不覺,自然也就發(fā)生的概率更大。而有關“限購令”生命期的預測,與其說是更多基于宏觀經(jīng)濟自身的考量,毋寧說是更多基于政府的利益得失,也是基于過往地方政府在房地產(chǎn)政策上的一貫搖擺與扶持傾向。
從這個意義上說,“限購令”或許不必長命百歲,但“限購令”的生命期究竟該多長,其實不應只是對政府利益與意圖的揣測,而更應由公開透明的決策過程與機制來決定,無論如何,“限購政策”不應以“暗度陳倉”的方式被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