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養(yǎng)不易”更要絕不姑息

時間:2012-08-24 10:02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有網友拍到一輛牌照屬陜西漢中鎮(zhèn)巴縣的警車停在云南某景區(qū)內,開車的是鎮(zhèn)巴縣鹽場派出所所長譚代彬,警車屬于鹽場派出所。8月16日,鎮(zhèn)巴縣政法委決定,免去鹽場派出所所長職務,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8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公車私用一直是民眾和輿論關注的焦點,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真正受到處理的卻少之又少,即使處理了,也大多是隔靴搔癢、點到為止。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跨省旅游”的夸張情節(jié)而被輿論所熱議,這起公車私用事件恐怕連象征性的處理都沒有。

  鎮(zhèn)巴縣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回應說:“因為這是第一次發(fā)現(xiàn),考慮到培養(yǎng)一個干部不容易,所以相對來說,處理的時候可能輕了一點!边@個解釋至少犯了兩個顯而易見的錯誤。第一,陜西的公車都開到云南了,還稱是“第一次發(fā)現(xiàn)”,要么是負責人說謊,要么只能說明當?shù)貙囁接玫谋O(jiān)管已經完全失靈;第二,培養(yǎng)一名干部確實不容易,但這顯然不能成為對違規(guī)違紀干部從輕處罰的理由。

  從“培養(yǎng)干部不易”中,我們隱約能夠看到一種“成本”思維,仿佛干部是一件投資品,因為投入了不菲的成本,所以就該無原則地保護。不要說干部不是投資品,而是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犯錯、變質的可能,就算干部是一件投資品,當他違規(guī)違紀,駕著公車跨省旅游的時候,事實上就等于是貶值了,適當“處理”一下,有何不可?如果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培養(yǎng)不易”成為回避責任的擋箭牌,豈不意味著把所有不合格的干部都要硬塞給民眾?

  上級對下屬的體恤乃至庇護,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但這種體恤對下屬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對譚代彬個人來說,過輕的處理對他起不到真正的警示意義,也無法使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無異于是一種縱容。其實,對干部最好的關心和保護,就是嚴肅法紀,不講私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此干部才知道手中權力的可貴,才不會輕易以身試法,才對得起組織的培養(yǎng)和民眾的期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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