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天之內(nèi),居然5架航班遭遇虛假信息恐嚇,如此頻密,實屬罕見。而縱觀多起航空安全事件,大部分的原因都荒誕可笑。有的人是因為躲債發(fā)泄不滿,有的人僅是因為要在女友上飛機前挽回多年的愛情。僅僅因為個人瑣事或一念之差,就把公安、衛(wèi)生、民航的相關(guān)人員玩得團團轉(zhuǎn),讓幾百個旅客被迫修改自己的行程安排,簡直荒唐!
可是,航空安全為什么會屢屢被視作兒戲,成為惡作劇的對象?究其原因,一是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肇事者根本沒有意識到事態(tài)的嚴重性,以為自己只是打個電話開開玩笑,耽誤點時間,沒想到這一行為可能會犯罪。二是違法成本太低。從目前的法律來看,只是散布虛假的信息,如果未造成嚴重后果,肇事者只需要承擔拘留五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而即使造成嚴重后果,也不過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樣的懲罰力度,并不具有足夠的威懾力。
也許,對想挽回女友心的人來說,甚至會覺得一輩子的幸福值得付出這樣的“小”代價。可是,如果要他賠償航空公司和其他旅客因此而造成的巨額經(jīng)濟損失,要他承擔嚴重擾亂公共安全而帶來的刑事責任,也許,這筆賬他就該重新算過了。
由于飛行的特殊性,飛機上很多不安全因素都有可能導致失控的危險,航空安全“出不起事”,絕對不能成為兒戲。公共安全意識應(yīng)該成為每個人的不可戲弄之重。
因此,處理航空安全事件,用重典絕非小題大做。對喊“狼來了”的人只有處以重罰,并通過大力宣傳,產(chǎn)生示范效用,讓公眾都知道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哪怕只是打個恐嚇電話,也屬于威脅航空安全的違法行為,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嚴懲,并且承擔由此帶來的巨額的經(jīng)濟賠償,想開這種玩笑,最終會讓自己“笑”不出來,這才能產(chǎn)生足夠的威懾力,讓有意為之者畏而卻步。從這一角度看,及時修改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當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