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說,他是觸犯了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馬當局在為中共懲罰他,所以判他無期徒刑。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今天發(fā)表評論指出:陳水扁這種企圖轉移視線的幼稚論調,激不起任何社會漣漪,反而暴露了他的貪污及洗錢確實罪無可赦。
文章說,自從陳水扁被羈押的200多天以來,他就在看守所內樹立起虛幻的“臺獨建國”旗幟,以繼續(xù)誘騙極少數(shù)對“臺獨”還有幻想的人。陳水扁在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任內,都已承認“臺獨建國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要自欺欺人”,那么他進了看守所后,豈又可能做到“臺獨建國”?純屬一吹就散的煙幕罷了。
在他因為貪污及洗錢被判重刑后,無計可施,一則炮制了所謂觸犯“社會文化罪”,一則自命觸犯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希冀扮演“臺獨建國烈士”。法院的判決書輕易就戳破陳水扁的政治氣球,那一系列駭人聽聞的貪污及洗錢和分不分裂國家一點關系也沒有,法院完全是就貪污論貪污、就洗錢論洗錢。
可悲可笑的是,從大陸流亡出來的曹姓挺“獨”護貪擁扁分子,竟然還在臺灣《自由時報》上發(fā)表長篇大論,順著扁意,大肆鼓吹陳水扁遭判刑是因推動“臺獨”、“一邊一國”、“臺獨入聯(lián)”,所以“國共兩黨聯(lián)手重判陳水扁”。文章指出,種論調不值一駁,還不如南臺灣挺扁和尚鄭新助吹棒陳水扁是“千古圣君”、“一代明君”,來得有娛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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