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全力把兒子陳致中推出來選舉,就是打著“以政治拯救司法”的企圖,“一邊一國連線”全臺已串了20多名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高票當選高雄市議員后,進一步選“立委”可能性甚高。南臺灣早就流傳,只有陳致中選上“立委”才能營救陳水扁。2年多前,陳水扁家原本是趴在地上讓人打的,現(xiàn)在靠著司法的縱放及“一邊一國”遮羞布,不止能跑,還能跳,等陳致中進了“立法院”,陳水扁也放出來,馬當局就要走著瞧。
馬英九上任后為了避免擴大藍綠對抗,處理扁案顯得消極,扁家了解馬心理,更是肆無忌憚。如今看來,馬當局這些作為有用嗎?當然是完全沒有,反而賠上司法正義與官箴,給臺灣社會留下只要有本事耍手段,官員貪污也能脫身的惡劣示范。如今連美國政府都準備要采取行動來捍衛(wèi)美國形象,馬當局還坐視囂張的扁家以“臺獨”做為護身符。
扁案進行到現(xiàn)在,癥結(jié)出在扁家把橫征暴斂而來的財富說是政治獻金,如果終審法官接受其說法,扁就脫身了。臺灣司法制度尊重法官的獨立審判,導致扁能不能脫身,機會其實是一半一半。然而,扁家動輒以億為單位的錢是不是“政治獻金”,根本沒有第二個答案,企業(yè)送政治獻金可以抵稅,如果是沒問題的錢,何須這樣大費周章的到處洗?馬當局能不能彰顯扁案正義關(guān)鍵就在這里!
陳水扁家對美國政府向法院提起訴訟,聲請沒收其位于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的二戶豪宅,一定感到很意外,但這雙學法律的父子火速回應,“該案在臺灣尚未定讞,言之過早”。扁家辯詞固然是一種法律觀點,但美國政府會采取行動,必有其法律依據(jù),如果接下來是美國司法先行定讞,認定扁家房產(chǎn)是犯罪所得,而臺灣還在二審、三審,甚至更審之間來來回回,馬當局的臉實在是無處可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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