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人柯震東在北京涉及吸食大麻而遭行政居留14天,他已于29日凌晨被釋放,并于30日凌晨返臺。臺灣警方立刻將傳喚書送達他本人,因此他即將面臨臺灣司法的追訴程序。此案因為涉及港臺知名藝人在北京吸食毒品,因此引發(fā)兩岸三地媒體高度注意。
據(jù)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luò)報報道,柯震東29日在北京召開了一場記者會,他再度淚流滿面向他的家人、粉絲和社會大眾致歉。其中他語重心長呼吁年輕朋友們千萬不要學他吸食毒品的錯誤行為,并且要以自己的錯誤行為引為借鏡。
柯震東在記者中開宗明義說,自己的錯誤行為沒有理由、沒有原因、沒有借口。也就是他不找托詞,吸毒就是不對。這種面對自己錯誤的勇氣值得肯定。至少他敢于面對錯誤,這比很許多衣冠楚楚的高官顯貴不敢面對自己的錯誤要勇敢得多。而且他更有勇氣呼吁他的同世代人,不要犯他的錯誤,這讓柯震東“呼麻”事件至少有了一點社會教育價值。
柯震東在這次事件中可以說是“損失慘重”,他如日中天的氣勢,一下子蕩到谷底。不單如此,據(jù)媒體報導(dǎo),因為這次的事件,柯可能會遭到廣告合作廠商的索賠,金額可能高達10億(新臺幣,下同)。另外電影合作廠商的商業(yè)損失也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字,他個人的商業(yè)損失料也不小。所以光是從商業(yè)損失來看,就可以說是柯震東的人生重創(chuàng)。所以他說“這次事件是我人生最丑陋的疤痕”,這話真是一點沒錯。
柯震東之所以會犯下這個錯誤,多少是因為他的成功來得太突然也太容易,一夕之間因為一部成功的電影,一個默默無聞的年輕新秀一下子成了偶像。金錢、名譽如水一般涌來,這下子他膽子大了,開始忘了自己是誰。其實柯震東的故事翻開演藝圈或其他行業(yè)的歷史紀錄,這些“暴發(fā)戶”幾乎都有差不多的下場。這告訴我們一件事,腳踏實地一步一腳印,才是真正成功的基礎(chǔ),一夕成名絕非好事。
希望柯震東能從這次事件中學到教訓(xùn),更期待跟柯震東一樣年輕的朋友們以此為鑒,千萬不要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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