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15日社論指出:藍綠“立委”聯手封殺了高鐵財務改善方案,臺當局“交通部長”葉匡時已為此憤而辭職下臺。如今“行政院”退而求其次,準備等高鐵破產后再予“接管”;這時民進黨“立委”反倒急了,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藍綠重啟協商,再尋求其他解救高鐵的方案。悍拒財改方案在先,卻又害怕高鐵破產在后,民進黨的態(tài)度變化耐人尋味。
藍軍“立委”日前以十八比○否決高鐵財改方案,此舉與其解讀為“藍委”對國民黨的內訌倒戈,倒不如說是吞不下蔡英文及民進黨指控此案“圖利財團”之抹黑。在辯也辯不清的情況下,唯有釜底抽薪擋下此案,才能避免民進黨得了便宜又賣乖,將馬當局收拾高鐵殘局的苦心反說成包藏禍心。此舉果然奏效,“交通部”日前取得“接管”高鐵的權力后,民進黨立刻現出原形,擔心其力挺的大陸工程等原始股東之權益受到損害;因此回頭要求重啟協商,希望找到一個更有利的方案。至此,民進黨的盤算已圖窮匕現。
不可諱言,臺灣高鐵提供的是超便捷的交通服務,但它的財務卻也是一個超級爛攤子,不可能有兩全其美或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案。原因是,在尋求解決的過程中,原始股東、銀行團及公股投資者都有各自的利益要爭,朝野政治人物亦都想要插上一腳,或暗地為利益集團代言,或者純粹為了政治杯葛。也因此,在商業(yè)利益與政治算計的糾葛下,再加上歷經三任領導人留下的歷史包袱,除非華佗再世,高鐵之疾已經藥石罔效,破產勢在難免。
稍早,馬當局之所以提出“延長特許四十年”的財改方案,避免高鐵墜落破產之懸崖,主要原因是:一旦進入接管程序,臺當局必須支付4000億元(新臺幣,下同)收購所有高鐵設施,此外約有3000億元的合約爭議訴訟賠償要負擔。若由臺當局出資接管,意味每個民眾平均要負擔近三萬元。如果以“延長特許”的方式解決,高鐵不致破產,臺當局不必出資,民眾不必背債,票價可以調降;只是“減資再增資”后,原始股東的權益會遭到稀釋。然而,當時間點還未逼近懸崖邊上,各方都覺得還有時間及空間再討價還價,藍綠“立委”于是相繼否決“交通部”的財改方案;然而,一面對接管的見真章時刻,大家才驚覺路已到了盡頭。
對一般民眾而言,高鐵只要還在持續(xù)提供服務,只要票價合理又安全無虞,它的老板是誰、股東是誰,人們其實并不太在意。然而,當“立委”配合財團起舞,祭出各種抹黑手段阻三擋四,誠不知究竟是心系誰的利益?試想,就算所羅門王再世,面對高鐵這樣復雜的政經糾葛,他將有何妙計來分辨誰才是真心關心高鐵生死的母親?
如果細說從頭,當然是大陸工程、東元電機等五大原始股東打造了這條高鐵;但是,當年他們以“臺當局零出資”為誘餌奪下這項BOT標案,然后逐步“請君入甕”迫使臺當局不斷向高鐵挹注資金,他們自己卻一直拒絕增資。十年前“立委”質疑此事,當時的“交通部長”林陵三為原始股東辯護說,五大股東投資比率“不低于25%”,都算符合臺當局的規(guī)定。而10年后的今天,五大股東的出資比率卻已降到連2%都不到,而在高鐵興建過程中它們已藉工程承包賺得盤滿缽滿;如今一味擺爛,恐形同“棄養(yǎng)”高鐵。這當然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他們“始亂終棄”的行為就算難以懲處,也不該給予獎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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