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弊案歹戲拖棚至今,總算有了一點現(xiàn)代意義,就是吳淑珍的供詞,活脫像位女性主義的代言人。
吳淑珍彷佛演的是好萊塢電影里的女主角,把一切罪責(zé)攬上身。偽造文書就是我、泄密也是我、收賄還是我、洗錢更是我,什么都是我干的!你們沖著我來好了!
臺媒《中央日報》網(wǎng)絡(luò)版今天發(fā)表透視集文章說,本來政治搞不好,推給女人最簡單。女人什么都不懂,就是愛榮華富貴;什么都不會,什么都做不好,還有最重要,就是女人活該有這些德性,推給她們,大家想當然耳,女人們不會有意見,男人們更樂得脫罪。
但最大的疑問,當然是家里的男人,都在干什么?女人榮華富貴,做兒子、做孫子的,難道沒沾到好處?
所以社論說,陳水扁案就是該辦陳水扁,陳水扁最后如果不用坐牢,相信是社會沒法接受的。
吳淑珍就算愛斂財,也是陳水扁開的財路;就算能耍潑,也是陳水扁給的隨便;就算有泄密,也是陳水扁才有的機密;就算敢洗錢,也是因著陳水扁的壓力,企業(yè)界才不甘不愿,當起的凱子。
總之,藉勢藉端,勢者端者,全都由陳水扁而來,那是沒得說的。吳淑珍雖然勇氣可嘉,想要只手“救夫護子”;但陳水扁畢竟是正主,權(quán)力由他而來,只能說何必當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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