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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為何最近不再關心釋放陳水扁?

2010年06月08日 08:3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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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出版的澳門《新華澳報》刊發(fā)評論文章《何妨讓陳水扁為藍軍勝選再作一次“貢獻” 》,文章分析了吊詭的事實反差:當初最為熱衷于陳水扁的“司法人權”,甚至發(fā)動“釋扁”運動的民進黨,最近卻不再關心陳水扁的釋放問題了。文章指出,把陳水扁放出來“并不是壞事”,也許可以再為藍軍的勝選作一次“貢獻”。
 
  文章摘錄如下:

  據報道,臺“檢察總長”黃世銘證實,陳水扁家再度從海外匯回島內一百萬美元進入特偵組的賬戶,依當日的匯率已入帳三千二百二十萬元新臺幣。至于陳水扁為何每次采一百萬美元的方式匯款,檢方表示并不清楚。黃世銘只強調,該追討的一定都要追討回來。

  不管扁家采用每次一百萬美元的方式逐次匯回其海外存款,是出自其甚么樣的考慮,也不管按目前的進度,這每次一百萬美元的進度,距離“海外七億”扁家應匯回海外存款的總數(shù)仍然很遠,但已顯示,陳水扁爭取盡早獲得釋放的心情,已是十萬火急。否則,就不會把這筆被其稱為“臺獨建國基金”及企圖作為第三次參選地區(qū)領導人的競選經費的海外存款,陸續(xù)將之匯回臺灣了。

  陳水扁已經被關押一年半了,而按其案情進展,終審定讞有罪必須服刑的趨向已經十分明顯。因此,陳水扁要利用二審判決至終審定讞之間的空隙,及自己的案件并非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在定讞之前沒有非羈押不可的必要,及法院多次作出延裁決的理由之一,是擔心他會串供,有逃亡之虞,而自己的案件即將進入屬于法律審的終審,結離屬于事實審的二審,司法機關不再用擔心串供的有利條件,希望能滿足到司法機關要他將海外存款全部匯回的條件,盡早獲釋,在終審定讞必須入獄服刑之前,享受一下自由,并利用此機會做一切應做的事情。

  陳水扁要干甚么事情?應是私事公事一大堆。其中有一件令他終生難以忘懷的,就是政治。他要盡量發(fā)揮自己的政治能量并將之最大化,來為自己的最后人生政治規(guī)劃做些事。尤其是他在看守所中“運籌帷幄”,希望能分別將楊秋興、許添財推上大高雄市、大臺南市提名人都告失敗,就連最“挺”自己的黃慶林在爭取連任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也告失敗,使他深深感到,如果自己再走出看守所,民進黨內外就再也沒有他的天地了。何況,在自己的官司審訊過程及對官司性質的了解,陳水扁已確知自己不可能再參加2012年以至是2016年的選舉,只能把延續(xù)自己政治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其寶貝兒子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之上,而高雄市綠營登記參加市議員初選又爭爆頭的情況下,他必須全力為陳致中保駕護航。因此可以想見,如果說陳水扁前段時間急于出來,是“恢復自由”的因素多一些的話,那么,現(xiàn)在陳水扁急著要從看守所里走出來,則是要為陳致中的首次參加公職選舉護航,以至是要向民進黨內那些“有負于”他的人展示其“政治實力”的因素,多于渴望個人恢復人身自由的因素。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目前從海外匯款回臺灣的進度,陳水扁能在年底“五都”選戰(zhàn)正式開打之前,分21次將“海外七億”都匯回來,從而爭取到解除羈押的話,他的第一要務,就是為陳致中站臺助選,及要對民進黨選將的選務插上一手,不請自來地為他們站臺輔選,就像是在2008年初的地區(qū)領導人和“立委”選舉過程中,盡管謝長廷等候選人并不歡迎,但他還是自我感覺良好地鉆往選舉臺子那樣。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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