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高雄大寮監(jiān)獄發(fā)生暴動,6名重刑犯挾持典獄長和戒護科長,要求提供車輛逃亡,在與警方對峙了約14個小時后,于昨天清晨皆吞槍自盡。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署名銀正雄的文章指出,“法務部長”當然料不到,她的提議讓貪污犯陳水扁“保外救醫(yī)”,竟會引起如此可怕的蝴蝶效應,倘若不為陳水扁大開方便之門,不以法治為代價而向政治服務,所有這一切理該不至于發(fā)生。評論直言,為還司法尊嚴,陳水扁不容再繼續(xù)保外救醫(yī)了。
全文摘編如下:
2月11日高雄大寮監(jiān)獄發(fā)生暴動,以鄭立德為首的6個重刑犯,奪取槍械,劫持典獄長陳世志、戒護科長王世倉,提出5大訴求。14小時后的12日凌晨,監(jiān)獄傳出9聲槍響,這6名重囚集體飲彈自盡。事件雖終落幕,但影響不容輕忽,耳語必然傳遍臺灣各監(jiān)所,囚情必然騷動不已。
就結果而言,他們提出的不公平待遇,既不可能讓法官的自由心證因此改變,也不可能讓受刑人在牢房中工作的工資得到合理改善。當然,“情、理、法”中的“失情”之弊,在臺灣任何議題的泛政治化下,以前如此,以后也會如常運作。然則,錯的豈可能變成正確?
“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yī),監(jiān)所比他病得更嚴重的,就不能保外?我們是罪犯,就活該關到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憑什么他可以,我們不行?”
出自這6名重刑犯忿忿不平的心聲,身為“法務部長”的羅瑩雪當然料不到,她的提議讓貪污犯陳水扁“保外救醫(yī)”,竟會引起如此可怕的蝴蝶效應,不僅賠上6條人命,也讓陳典獄長、王科長受到莫大的生命威脅,更讓職司囚情管理的矯正署長淪為眾矢之的。
不幸的是,這一用6個人抵命、尸諫的悲劇原可避免,倘若羅瑩雪不為陳水扁大開方便之門,不以法治為代價而向政治服務,所有這一切理該不至于發(fā)生。諷刺的是,必須死上這6個人,才能證明馬英九堅持不以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之權“特赦”陳水扁的作法是可貴的,畢竟司法準繩端賴“情、理、法”維系而不可偏廢。
事已至此,為還司法尊嚴,陳水扁不容再繼續(xù)保外救醫(yī)了。羅瑩雪部長,請知所進退,并向臺灣民眾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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