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川在日內瓦遭臺灣留學生嗆聲,一句“賣臺”,把這位向來勇于任事的臺灣“衛(wèi)生署長”氣到落淚。葉金川后來雖然表示“原諒無知的同胞”,但“同胞”在海外丟臺灣的臉,已非關葉金川私人感受了。臺灣《聯合晚報》今日發(fā)表社論指出,在“賣臺”的帽子滿天飛的今天,到底什么是“賣臺”?請這些“同胞”趁此機會講清楚一下。
社論指出,葉金川應邀出席世衛(wèi)大會,這是自李登輝、陳水扁以來,不分黨派的臺當局皆希望促成的目標,葉金川也一再感謝歷年來所有為此付出努力的人。臺灣代表團和記者得以在WHA“登堂入室”,觀察員的起點已是得來不易。
前往會場鬧事者聲稱不滿“矮化”、“主權受損”,謂之“賣臺”。社論反問:請問一下,從先前推動“入聯”最賣力的呂秀蓮,到今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乃至所有把“賣臺”二字輕易掛在口邊的“同胞”們:如果大家有志一同承認臺灣應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但有些“同胞”對“中華民國”不屑一顧,而空中樓閣的“臺灣國”又至今連爭取島內認同共識都還差得遠,那么,具體說明一下,到底是哪種方式哪種頭銜才可能既獲得國際組織認可,又能“不賣臺”?
如果今天一模一樣的WHA邀請函是在陳水扁任內接獲,邀涂醒哲“署長”出席,請問是否也堅持“主權受損”而拒絕與會?以此標準,那些向來以“中華臺北”名稱參加奧運的臺灣選手算不算“賣臺”?歷來臺灣參與APEC會議的如早先辜振甫、近年施振榮和張忠謀等人,有沒有“矮化”之虞?
社論最后說,在臺灣,“賣臺”二字好像已成了“國罵”。被罵最多的還不是葉金川,應是馬英九。馬英九若真有意在注明“賣臺”的契約上簽字,那島內民眾皆可誅之。但事實上,如果只是有關ECFA一類的爭議,則工商界一致催促“不簽才是不愛臺”的諸君,是否統(tǒng)統(tǒng)都算“賣臺共犯”?躲在根本沒有實質內容的“賣臺”二字后面罵人的“同胞”們,說清楚一下到底在罵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