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今日刊文表示,臺灣最賺錢的SOGO百貨公司因陳水扁家不當介入,經營權之爭出現(xiàn)大逆轉,遠東集團因可能失去SOGO經營權,遠東百貨股票暴跌多日,扁家當年違法亂紀所留下的爛帳,正在逐一引爆。
全文摘要如下:
SOGO案爆發(fā)后,其他當年靠著扁家介入,在“二次金改”搶占有利位置的金融財團,現(xiàn)在勢必也是驚心肉跳。
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當時靠著李恒隆等人協(xié)助,從太平洋集團章家手中取得SOGO經營權,根據(jù)臺灣《中國時報》所披露的特偵組筆錄顯示,徐旭東在接受約談時坦承,他曾去過“陳前總統(tǒng)”官邸兩、三次,總共捐款新臺幣8千萬元,其中一筆5千萬元支票,是親自到官邸交給吳淑珍,也曾去官邸向吳淑珍簡報SOGO經營。
以當時SOGO經營權多搶一的局面,如果吳淑珍沒有強勢介入,徐旭東能否順利取得,大有疑問。吳淑珍的介入,助徐旭東拿下SOGO也留下這筆爛帳,未來不論是太平洋章家獲勝,拿回SOGO經營權,或徐旭東打贏官司反敗為勝,都會造成許許多多的問題。
如果司法最后證明,某某財團是透過行賄扁家并購公營銀行,現(xiàn)在要不要再比照SOGO案,退回到原始狀態(tài),把吞進口里的肥肉再吐出來?
最近,臺灣司法部門對特定財團向扁家交付“政治獻金”已有相當明確證據(jù),部分財團負責人也坦承不諱,如果“政治獻金”能進一步追到與“二次金改”有對價關系,就成立了透過行賄取得經營權的事實。由于金融機構合并案涉及層面廣大,若要“回復原狀”有影響市場秩序之虞,馬當局相當謹慎。
SOGO是扁家當年所介入的并購案之中,第一個出現(xiàn)經營權是否回歸原主的案子。盡管“二次金改”與SOGO案性質不盡相同,也不像SOGO有原業(yè)主窮盡一切手段要討回公道的壓力;但同樣是扁家不當介入的案子,若SOGO案能處理,“二次金改”不能處理,將引發(fā)非議。尤其金融經營權所涉及的利益龐大,亦有其他競爭同業(yè)虎視眈眈,此為馬當局接下來甚為棘手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