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我國家庭暴力的普遍性觸目驚心。10月21日,全國婦聯(lián)和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報告,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見2011年11月4日人民網)
近來,家庭暴力,這個遠古而隱秘的“社會之痛”,被“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李陽的“瘋狂拳頭”擊出水面,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家庭暴力的普遍性之觸目驚心。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然而,大多數(shù)當事人對家庭暴力持以“100%容忍”態(tài)度,值得全社會積極參與其中,通過關愛和幫助等各種形勢“對抗”家庭暴力現(xiàn)象,當然,更多的是需要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健全和完善。
最重要的是,要讓當事人對家庭暴力持以“零容忍”態(tài)度,讓“零容忍”對抗“靜悄悄的犯罪場所”。
很久以前,我們先是從銀屏上以觀賞的角度觀看了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講述的是一位醫(yī)院外科專家,本是眾人眼中一等一的好男人,事業(yè)一帆風順,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具有家庭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不知不覺地將家庭暴力不斷升級,為人也變得心狠手辣……我們觀看時,時而氣憤,時而怨恨。然而,現(xiàn)實版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其事件更令人發(fā)指,更令人痛心。
長期以來,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往往認為家庭暴力都是些“沒文化”的人所為,受害者大多都是些“忍氣吞聲的傳統(tǒng)婦女”。當事人總是抱有幻想,卻總是傷心失望。這是一個誤區(qū)。其實,家庭暴力與學歷、身份、地位等無關。應該說,面對家庭暴力侵害時,多數(shù)女性出于維系婚姻等因素,不愿聲張,使家庭成為“靜悄悄的犯罪場所”,造成家庭暴力的“黑洞冰山”層出不窮。即便有少數(shù)當事人報警,其目的并不是為了將施暴者繩之以法,而是為了讓其懸崖勒馬。這正是家庭暴力得以“生存”的最根本的原因。
現(xiàn)實中,大凡“公檢法”抱著“清官難當家務事”不屑一顧,也顧不上去管別人家中那些小事、瑣事、閑事和破事。最關鍵的是,大多數(shù)當事人往往又礙于面子,一般不愿意將自己家庭中發(fā)生的“糾紛”或“丑事”讓外人知曉,特別是有一句老話“家丑不可外揚”在人們心中形成了維持家庭的“法寶”。久而久之,家庭暴力有了“自我”生存的空間,家庭暴力既而隨時隨地都會發(fā)生。無論是政府組織,還是家庭本身,都構成了一種“100%容忍”的格局。
嚴格地說,“家丑不可外揚”的舊觀念是不對的,顯然,家丑中的出丑人、當事人、局外人有可能對家丑是否外揚持有不同態(tài)度。事實上,出丑人當然最不愿意將家丑外揚,否則豈不是和自己過不去。而非出丑的當事人可能是受害人,他(她)的委屈、怨氣乖,既然在家庭內部得不到疏通、安慰、滿足等,也不愿意將家丑外揚。至于局外人則比較復雜,其家丑外揚傾向視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及其與出丑人、當事人的關系而定,因而,也不愿管閑事。還有值得提醒的是,“家丑外揚”又會招致外界非議、奸人所乘、矛盾激化,從而損毀家庭聲譽、破壞家庭和諧等。的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丑的發(fā)生意味著家庭內部可能有人做出了違背既定倫理規(guī)范或習俗甚至觸犯社會法規(guī)的行為或舉動。顯然,這本難念的“經”里就可能藏圬納垢,或者說,隱含了家丑。正因為當事人顧慮較多,“100%容忍”才讓家庭暴力成為了“靜悄悄的犯罪場所”。
再說,受傳統(tǒng)舊觀念的影響,即明·馮夢龍《喻世明言》第十卷:“常言道清官難斷家事。我如今管你母子一生衣食充足,你也休做十分大望。”意指再公正的官吏也很難論斷家庭糾紛的是非曲直。指家庭內部的事,外人很難搞清楚。長期以來,在“公檢法”和基層政府組織中形成了一種“清官難當家務事”的“情結”默契。所以,也沒有任何部門和組織對家庭暴力現(xiàn)象給予關注與正確引導。這也相當于是一種被動地“100%容忍”家庭暴力“生態(tài)”。
綜上,家庭不僅是人們生存的住所,更是其人性與靈魂的港灣。在人類全面步入文明時代的今天,為何眾多幸福家庭的背后不斷地上演著“家庭暴力”?全社會當反省,法律法規(guī)當反思,社會管理當自覺。(中國臺灣網網友:熊傳東)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