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來全國治理大江、大河、大湖,從未間斷過,但實效與預期并不一致!笆虚L說,地下鋪了管網,把幾百億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見,我怎么能干這個事兒呢!”在一個沿海地區(qū)經濟發(fā)達城市調研時,全國工商聯環(huán)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聽到這樣的聲音。(6月3日人民網)
市長治污不積極,將原因歸結為“地下鋪管網老百姓看不見”。市長的這番話,聽起來實在有些荒唐。按照市長的說法,地下鋪設幾百億的排污管網,工程不可謂不大。投入如此巨大,工程如此浩繁,總不能靠市長一個人拍腦袋決定吧。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總得先征求老百姓的意見吧?老百姓怎么可能看不見呢?更何況,現代社會,媒體高度發(fā)達,還有什么事能瞞著老百姓,讓老百姓看不見?
市長以老百姓看不見為借口,不愿在治污上花錢說的卻真心話。幾百億埋在地下,著實讓市長心疼。這到不是因為老百姓看不見,多半是因為市長的上司可能看不見。市長們要的是頂頭上司看得見的GDP!治污這種燒錢的事兒,市長自然不愿意干。
近年來,關于地水污染的報道屢屢見諸各大媒體。2011年10月,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國地質科學院水環(huán)所等“國土系”科研機構,向國務院遞交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狀況及防治建議”。該“建議書”中的數據顯示: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質量整體較差,污染較嚴重,未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僅占采樣點的55.87%。地下偷排在華北地區(qū)比較普遍。
人們不禁要問:企業(yè)為什么敢于以身試法,干“地下偷排”的事?答案顯而易見:治污無疑會增加企業(yè)的成本,也會影響地方的GDP增速,進而影響地方官員的政績,甚至影響某些官員的前程。正因為存在各方利益博弈,才導致污染處罰不力,治污難以見效。去年5月,國家環(huán)保部通報華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結果,受檢查的2.6萬多家企業(yè)中,55家企業(yè)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各級環(huán)保部門對88家企業(yè)處以總額613萬余元罰款,平均每家污染企業(yè)罰款7萬元。
由此可見,環(huán)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緣于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缺乏監(jiān)管,而根子出在某些地方官員的政績觀上。比較而言,官員們更樂于上大項目,更熱衷于賣土地,這樣不僅來錢快,經濟數據“看上去也很美”。而花錢治污見效慢,對于市長而言,實在是吃力不討好。
市長的升遷老百姓說了不算,政績觀自然要扭曲。正因如此,去年底,中組部下發(fā)《關于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由以往單純比經濟總量、比發(fā)展速度,轉變?yōu)楸劝l(fā)展質量、發(fā)展方式、發(fā)展后勁。將公民滿意度、幸福不幸福作為檢驗政府工作的終極標準。
有此背景,地方各級政府必須盡快負起責任,加強對環(huán)境的保護和監(jiān)管力度,花更大的精力,動更多的腦筋,治理環(huán)境污染,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以環(huán)境污染為代價的經濟增速是骯臟的GDP,也與中央精神相違背,這樣的“速度”,不要也罷。(中國臺灣網網友:張衛(wèi)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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