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律師張月姣上月27日被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任命為上訴機構成員,這是中國內地律師首次出任世貿組織大法官這一重要職務。而臺灣當局代表的阻撓,令張月姣律師的最終當選更令世人矚目。在經過近20次的電話溝通后,張律師終于在百忙之中同意接受本報記者獨家專訪,向記者透露了當選過程中不為人知的內幕。
身為大學教授、律所律師,如今張月姣女士的名片上又多了WTO大法官一項。她當選WTO大法官當天,記者曾致電張律師,她的手機卻始終處于關機狀態(tài)。上月29日,記者再次撥通張律師電話,但無人接聽。30日,張律師第一次接聽記者來電,當時她正在開會,當記者問周六是否有時間時,張律師的一句“懸乎”,表現(xiàn)出了東北人的語言風格。最終她跟記者約好12月2日可以接受采訪。就這樣,在歷經近一周的“追蹤”后,對張月姣律師的專訪終于完成。
我晚當了幾天大法官
在11月19日的一次例會上,世貿組織準備任命張月姣等4名新上訴法官,臺灣代表突然進行阻撓。
“喂,你好,哪位?”電話中,張月姣律師略帶磁性的聲音透露出她的干練,讓記者無法把她與年過六旬的老人畫上等號。
采訪開始后,張月姣律師讓記者先說一下整個采訪提綱,于是記者就將具體問題一一說出,而在電話另一邊,可以聽得出張律師在認真做記錄。
對于記者最關心的臺灣當局“阻撓內幕”一事,張律師先是明確表示,自己不愿談這個問題。但隨后還是為記者介紹了“提名和競選的過程”。
“臺灣并沒有否決,他們只是推遲表決,因此我只是晚當了幾天WTO大法官!睆埪蓭熣f。她告訴記者,由7名上訴法官組成的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處理貿易爭端的終審機構,在11月19日的一次例會上,世貿組織按議程準備進行上訴法官的正常輪換,準備任命張月姣等4名新上訴法官。就在當天,臺灣代表突然進行阻撓。
對于法官輪換一事,臺灣并未表態(tài),但他們對任命上訴機構新成員一事表示反對,并要求把該項內容從議程中刪去。張律師說:“臺灣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在會后發(fā)表聲明表示,對4名候選律師中的一位在將來審理爭端時能否保持立場公正表示懷疑,另外3名候選律師分別來自美國、日本和菲律賓,因此我當時就已經感覺到,他們是在針對中國大陸,在針對我本人!敝髠鞒,臺灣當局“經濟部”官員和“行政院”發(fā)言人稱“為確保臺灣權益”。不過,臺灣方面阻撓會議正常進行,實際上也阻擋了另外3名律師的順利任命。
事先已考慮會遇阻撓
張律師并沒有把臺灣阻撓一事看作是她上任的“艱難歷程”。她說,事先已考慮到會遇到阻撓。
一句“我符合他們要求”,平淡中透露著堅定和自信。張律師說,在事情發(fā)生后,美歐日等重要成員對臺灣的做法都表示反對!八麄冋J為,代表中國大陸籍律師,我完全符合入選上訴機構成員的條件,而且資格已經通過世貿組織‘推選委員會’的審核!
“他們認為我有長期從事國際貿易、金融和投資法律研究,以及負責爭議解決、知識產權和外貿等多方面領域的案例經驗,而糾紛的解決是WTO多邊貿易體系的核心!睆埪蓭熣f,由于任命案不能通過,很多案件都沒辦法審理。11月19日的會議,原計劃還要討論美中之間關于出版物市場準入問題以及巴西、加拿大同美國之間關于農業(yè)補貼問題的爭端,由于臺灣方面阻撓,這兩項重要內容也無法討論。
“又過了八天,事情終于得到解決!痹诨卮鹩浾咛釂枙r,張律師并沒有把臺灣阻撓一事看作是她上任的“艱難歷程”。她說,其實自己事先已經考慮到有些成員會出來阻撓。
在之間這幾天,WTO秘書長拉米、總理事會主席諾爾等人都積極交涉協(xié)商,希望早日化解僵局。張律師說,在11月23日的臨時團長會議中,臺灣對上訴機構法官“公正性”仍持懷疑態(tài)度,之后中國大陸、美、歐、日等30個會員發(fā)言反對。
在11月25日這天,事情出現(xiàn)轉機,臺灣方面的語氣開始有所轉變,臺灣當局表示,只要能確保臺灣會受到“公平對待”,臺灣就不再阻擋對她的任命。“成員國阻撓法官任命,這在WTO歷史上尚屬首次!睆埪蓭熣f。
過去一年半競選很激烈
從2006年上半年開始,張月姣律師就已開始準備WTO大法官任職評選。
在介紹WTO大法官競選和當選過程時,張月姣律師說,從2006年上半年開始,她就已經開始準備WTO大法官任職評選。根據WTO 爭議解決協(xié)議規(guī)定,該機構法官均為國際貿易法方面的權威專家?紤]到法官地區(qū)代表性和公平性,因此首先由各國公開推薦,并非強制。之后由WTO幾大評選委員會進行重新審查。再往后,代表WTO各個部門的主席用英文對候選法官進行90分鐘面試,基本上都是些技術操作及法律層面上的問題。最后,根據WTO各國使團個人意愿,選出12個國家代表團,由他們組成評審團對候選人進行提問,時間為60至90分鐘不等。
關于WTO大法官當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張月姣說,根據規(guī)定,當選者必須是在國際貿易法、爭議解決方面權威專家,并考慮到區(qū)域代表性。對于年齡和學歷等沒有明確要求。
據了解,張律師曾參與起草了中國的“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等多項法規(guī),還曾率中國代表團與外國談判“投資保護協(xié)定”。此外,她還曾擔任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復關談判法律顧問。
張月姣的家人現(xiàn)在都住在北京,她每年約有一半時間在國外。她告訴記者,她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他們都是律師。在前期備戰(zhàn)過程中,他們幫助我查閱相關資料,對于我最后能夠順利當選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月將到日內瓦參加會議
關于就任WTO大法官后的具體工作,張律師說,“每天需要閱讀大量文字,工作單調枯燥!
在談到目前的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時,張月姣說,12月中旬她將到日內瓦參加會議,目前還沒有安排具體工作,一切服從WTO安排。WTO爭端解決機構共有7名大法官,每3個人組成一個法庭,實行輪換制。目前WTO正在審議幾樁大案,其中包括空中客車和波音關于航空補貼的糾紛。“關于具體工作,每天需要閱讀大量文字,工作單調枯燥!睋私猓瑥堅骆髂炅抡骄腿蜽TO大法官,任期為四年。
張月姣向記者介紹說,WTO具有實質意義的多邊協(xié)定和協(xié)議共有19個,包括紡織品與服務協(xié)議、反傾銷協(xié)議等。只有了解這些協(xié)定和協(xié)議的內容,才能知道WTO會帶來哪些權利,從而更具體地看到中國企業(yè)的發(fā)展機遇,并為抓住這些機遇盡早做準備,從而更清楚地認識到我們將面臨怎樣的挑戰(zhàn)。
張月姣說,加入WTO,也就意味著中國各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各項經濟政策時必須要符合WTO的規(guī)則。在這種機制的牽引下,政府的行為將逐步走向規(guī)范化、法制化。同時,要求我們的企業(yè)必須要按照國際慣例進一步規(guī)范管理和運作。
國內外多高校任職
張律師在北大、清華、人大、汕頭大學等高校任職,“她是汕大法學院首位完全用英文教課的老師。
除了身為大法官、律師,張月姣還在國內外多所高校任職。除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及中國人民大學外,她還是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2005年3月,汕頭大學法學院邀請張月姣教授到汕頭大學任教,開設《WTO規(guī)則與實務》及《國際投資法》兩門課程,一時間很多學生爭相選修,用同學們的話說:“大學期間修讀如此著名教授的課機會可不多,怎能不好好把握?”同學們感嘆說,上張教授的課能學到的不僅僅是法律知識,更多的是一種文化,一種熏陶。
至今,張律師已經送走該校2002及2003級兩屆畢業(yè)生,而她的學生中有的目前在香港大學就讀研究生,還有的在深圳等地從事律師工作。
由于畢業(yè)生離校后已經更換聯(lián)系方式,而新學生還沒有與張律師見過面,因此記者未聯(lián)系到張律師教過的學生。在談及對張月姣的印象,汕頭大學法學院鄧林強老師告訴記者,在法學院的任課教師中,張律師的年紀應該是最大的,但她確是最認真、最平易近人、最受學生歡迎的老師。
法學院教務處倪老師聽說記者要了解張律師的任教經歷,他說,自從今年8月份講完課后,她還沒有來過學校。據倪老師回憶,張月姣是2004年年底來汕頭大學法學院擔任教授一職的,從2005年起,她每年兩個月在校上課,負責短學期課程。
倪老師介紹說,汕大實行每年“兩大一小”三學期制,9月以后到第2年1月、寒假過后到6月是長學期,7、8兩月為短學期。在法學院400多名本科生中,張律師的兩門課共教其中的60多人!八c學生相處得十分融洽。她講課還有一個特點,講課完全用英語。”倪老師說,“她是汕大法學院首位完全用英文教課的老師。
美同行稱她鐵女人
“她經常清晨四五點起床,準備案例。”君合律師事務所的傅晨律師說。
在汕頭大學法學院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掛著這樣一則消息,在10月14日新加坡舉行的“國際律師協(xié)會常年法律研討會”上,張月姣發(fā)言說:“律師應該是正當的經紀,是一道拉近距離的橋梁,調和彼此的文化差異!彼J為,文化就好比一個國家的根和歷史,因此,律師到另一個國家承辦案件時,必須懂得“入鄉(xiāng)隨俗”,除了要了解當地的法律,更重要的是要懂得如何跟對方溝通,而不是把自己的文化強加在他人身上。
作為律師,張月姣在專業(yè)領域各方面都擁有過人的經驗。她有長期國際貿易、金融和投資法律的經驗。在中國恢復“關貿總協(xié)定”締約國的地位的一系列談判,尤其是中美關于知識產權的談判中擔任法律顧問,因精通法律條文及多國語言,深為美方法律方面人員所敬佩,被譽為“鐵女人”,為我國的復關立了大功。據介紹,在任中國駐西非開發(fā)銀行首任董事期間,通過張律師的努力,大大推進了中國與西非國家的友誼發(fā)展、經貿交流,尤其是中國企業(yè)在西非的發(fā)展。
張月姣擔任著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主要負責爭議解決、知識產權和外貿等多方面領域的案例。已有一對孫兒女的張月姣在同事中頗受歡迎,君合律師事務所的同事們都稱她是很有人緣的好老師、好同事,在同事眼中,她精力永遠都是那么充沛。
由于工作原因,張月姣經常飛來飛去,不過她總是精神矍鑠,同事們對于她的充沛精力佩服不已。和她共事過許多案子的傅晨律師說:“有一次出差,我都累得睡著了,張律師還在利用午休時間閱讀。她經常清晨四五點起床,準備案例!
人物簡歷
張月姣,女,吉林省人,生于1944年10月,1968年獲法國漢納大學學士學位。1981年至1982年赴美國喬治頓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取得中國律師資格。
她通曉語言:中文,英語,法語,有長期國際貿易、金融和投資法律的經驗,曾在中國技術經濟情報所工作。
1978年起,張月姣律師工作于中國國家進出口委員會、中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參與了起草中外合資企業(yè)法、經濟特區(qū)條例等。
1982年至1984年,任世界銀行法律部法律顧問。
1984年至1997年,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約法律司外資處副處長、外貿處處長、副司長、司長。參與起草中國的“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外貿法”、“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等法規(guī);審批外商投資企業(yè)合同;還率中國代表團與外國談判“投資保護協(xié)定”;擔任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復關談判法律顧問;參加制定與完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還參加了烏拉圭回合在日內瓦的最終談判。
1987年至1999年,被選為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理事、國際發(fā)展法學院董事,參與制定“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商事合同通則”等。張月姣律師是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人民大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8年至2004年,張月姣律師任亞洲開發(fā)銀行助理法律總顧問、東亞地區(qū)局副局長,湄公區(qū)域局副局長,亞洲開發(fā)銀行上訴委員會聯(lián)合主席,亞洲開發(fā)銀行歐洲局局長等職,負責亞洲開發(fā)銀行的法律與政策改革項目,貸款,籌資,地區(qū)合作,國際組織間的合作等。
2005年2月,擔任西非開發(fā)銀行董事。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中心的仲裁員,曾受理過100多宗經濟糾紛,還曾作為法律專家出庭倫敦貿易高等法院和國際商會仲裁案的庭審,為當事人挽回大量損失。
2005年5月加入君合律師事務所為執(zhí)業(yè)律師和資深顧問。
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
張月姣律師出版的著作包括:《中國對外經貿法律與實務研析》,《中國涉外經濟法律介紹》(英文)等。
2007年11月27日,張月姣當選WTO上訴機構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