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蘇澳籍漁船“永升106號”十五日下午在琉球?qū)m古島北方航行時,被日本巡視船認定“越界”跟監(jiān);雙方追逐十四小時,漁船一度被撞;日方登船檢查后,人船被扣留。十六日晚間傳出日方?jīng)Q定罰款日幣五十萬元,人、船將于十七日上午回航,預計十八日返抵南方澳漁港。
臺灣蘇澳區(qū)漁會表示,這艘重49.82噸的延繩釣漁船有九名船員,包括船主、輪機長陳永雄與擔任船長的陳建豐,還有一名大陸籍、五名菲律賓及一名印尼籍船員,平日以捕撈鮪、旗、鯊為主。
雙方追逐十四小時 漁船被撞進水
“永升106號”船長陳建豐十五日下午近14點時,向蘇澳漁業(yè)電臺通報,指在宮古島北方三十五海里處航行,計劃返回南方澳漁港,并未作業(yè),卻被兩艘日本保安廳巡視船跟監(jiān),并要求靠船臨檢。
雙方追逐十四小時,到了當日下午17時05分,陳建豐再度向電臺回報,在宮古島北方四十八海里,船身被日方巡視船撞了一個洞,日方已登船檢查,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漁業(yè)署”當天晚間19時30分接獲消息,九名船員及漁船都被押至日本宮古島作筆錄。
陳永雄妻子陳李月英及次子陳東耀憂心忡忡表示,十五日晚間從友船得知消息,立刻打衛(wèi)星電話到船上,那時陳建豐已經(jīng)被帶到日船問話,陳永雄只有匆忙告知有被撞,漁船進水,十六日早上再打就沒人接了。
船長通報并未作業(yè) 被要求臨檢
陳李月英說,漁船那時沒在作業(yè),卻被日方兩艘船包圍,還被撞擊,只是航行過去也不行。全家只祈求人、船平安無事,日方將船修理好就好。
根據(jù)臺涉外部門“駐那霸辦事處”給蘇澳區(qū)漁會的電報,日方向“辦事處”告知,海上保安廳巡視船十五日凌晨3點多在宮古島北方,臺灣“暫定執(zhí)法線”外,接近日本領海發(fā)現(xiàn)“永升106號”漁船航行中,巡視船向漁船宣布登船檢查,該船“無視駛離”,巡視船追逐至“暫定執(zhí)法線”內(nèi),扣留該船。
宜蘭縣府16晚間接獲臺涉外部門的消息,“農(nóng)業(yè)處長”陳福表示,經(jīng)過涉外部門的交涉,日方?jīng)Q定罰款五十萬元日幣后釋放人、船,因十六日晚間風浪大,視線不佳,計劃十七日上午啟程返回,預計航行三十小時,最快十八日返回南方澳漁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