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峽時評:請用陽光心態(tài)看待兩岸大交流
近日臺灣島內傳出幾則消息:一是當局經濟主管部門對阿里巴巴公司下“逐客令”,二是臺入出境管理機關要對邀請大陸學者來臺發(fā)生逾期停留的兩所島內高校開罰,三是“臺獨”團體以反M503航線為由滋擾在臺陸企。如此接二連三,滿滿“負能量”,不由引發(fā)人們探究,臺灣當局、島內各界當以怎樣的心態(tài)面對兩岸交流合作日益頻密的現實。
先說說阿里“被撤資”爭議。臺經濟主管部門認為2008年阿里巴巴以新加坡公司來臺申請設立分公司,涉嫌“隱瞞”陸資身份,這顯然有些“奇怪”。當時,阿里已是全球知名電商企業(yè),若有意隱瞞,何必明示“阿里巴巴”的招牌?難道臺方因為《一千零一夜》而誤以為阿里是阿拉伯企業(yè)?有臺灣網友即調侃道:“為什么查了七年才知道阿里巴巴是陸資?”
阿里當年須以新加坡企業(yè)身份入臺,是因為臺灣當局尚未開放陸資。阿里不僅沒有惡意“犯規(guī)”,其分公司的設立也經臺經濟部門核準。如今七年后“算舊賬”,讓人啼笑皆非。如若阿里當罰,當年核準投資的“把關者”是否也得因“看走眼”連坐呢?
臺經濟部門辯稱,去年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后才發(fā)現其為陸資,因此才決定罰款,并要阿里限期轉讓股權或撤資。區(qū)區(qū)12萬新臺幣罰款,對阿里來說可謂九牛一毛,其董事局主席馬云也表示將以陸資身份重新申請在臺設立分公司。人們要質疑的是,阿里分公司設立以來,為臺灣眾多中小企業(yè)開拓全球市場提供了便利渠道,對這么一家以臺灣為主、對臺灣有利的企業(yè),臺有關部門有必要如此“喊打喊殺”嗎?
再說說臺灣大學、臺灣政治大學因邀請大陸學者“違規(guī)”被罰一事。臺入出境管理機關聲稱自己是按規(guī)定行事,受罰學校則反映規(guī)定本身就存在問題--實際來臺人數少于申報人數被視為違規(guī),來臺人士因臺風造成航班延誤而晚一天離臺也算違規(guī)。實際上,在島內特殊的政治生態(tài)下,臺灣方面一些規(guī)定、限制,一碰到大陸就特別不近人情。在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進入第七個年頭的當下,這些陳規(guī)陋習是否也應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多點同理心,變得人性化呢?
最后再說今天一些“臺獨”團體跑到南航、廈航臺灣分公司滋擾鬧場一事。他們宣稱是要抗議兩岸民航組織就溝通M503航線達成初步共識,打出的卻是“臺獨”旗幟,渲染的是針對大陸的敵意。對于這條計劃開通的新航線,臺灣方面和一些人存有疑慮,可以理解。但大陸有關部門已反復說明,也與臺灣有關組織多次溝通,強調開通這條新航路,是為緩解包括兩岸往來航線在內的大陸東南沿海海上飛行航線的擁塞,臺灣航空公司和民眾也能從中受益。如此單純的技術、民生議題,非要與所謂軍事威脅扯到一起,甚至有些人找陸企“泄憤”,只能說明島內敵對心態(tài)仍積重難解。
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交流合作,惠及兩岸,造福臺灣。僵固地用“有色眼鏡”看待大陸,對兩岸交流合作“戒慎恐懼”,實不足取。眼界決定境界,思路揭示出路。臺灣法鼓山圣嚴法師曾經開示:“智慧轉境,自心光明;慈悲利他,希望遠大!敝孕南M_灣方面、島內各界端正心態(tài),積極看待兩岸大交流、大合作,如此兩岸關系前途才能“光明遠大”,臺灣的經濟發(fā)展和民眾福祉才能“光明遠大”。(記者 陳鍵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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