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間團體“臺灣民政府”自稱是美國軍事政府下的合法組織,在臺灣廣發(fā)身份證及車牌,有島內“立委”質疑該組織涉嫌欺詐。臺“內政部長”陳威仁9日稱,“臺灣民政府”所發(fā)的證件不具法定效力,若有民眾受騙、權益受到損害,將移請主管機關查處。
臺灣中時電子報9日報道稱,“臺灣民政府”自稱成員有4萬多人,有自己的政府、議會,宣稱持有其身份證者,待“民政府”執(zhí)政后,大學以下學費全免,還會配給房屋,且身份證可進入美國機構。為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邀請“內政部”“法務部”進行項目報告。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詢稱,“臺灣民政府”除廣發(fā)身份證,每月還開班授課,分為初級班、高級班,分別向成員收取學費6000元(新臺幣,下同)、10000元,恐有斂財、詐騙之嫌。陳威仁答,“臺灣民政府”屬于不登記在案的民間團體,因此,該組織自制身份證件不具任何效力,只屬于團體內部證明文件而已,尚難認定涉及偽造或變造。至于自制車牌,則不得懸掛于汽車上路,否則將依相關條例開罰,并要求警察機關加強稽察取締。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提問,“內政部”將“臺灣民政府”認定為幫派、叛亂團體,還是政治團體?陳威仁回應稱,應屬民間自行成立的組織,是否叛亂應由檢察官認定;他也表示,若有人看廣告加入,發(fā)現(xiàn)權益受損,可提出檢舉。
為測試可信度,曾有臺灣記者申領“臺灣民政府”身份證,持證試圖進入美國在臺協(xié)會(AIT)時被阻擋,記者出示“臺灣民政府”身份證時,遭對方譏諷:“怎會有人相信這個?”(陳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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