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3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北市中正二分局一名25歲林姓警察12日被爆出涉嫌與販毒集團合作、“出錢投資”販毒,林姓警察被逮捕后也坦承,他確實認識販毒集團主要嫌疑人,但對于是否投資販毒則是全盤否認。檢方訊問后認為林姓警察有串供、滅證之虞提出聲押禁見,法院12日晚間裁準林姓警察收押禁見。
案件會爆發(fā)是因為臺當局“刑事警察局”到新竹偵辦大麻案,逮捕在場種植大麻的販毒主犯林姓男子,主犯林某不僅承認種大麻,還爆料臺北市一名中二分局林姓警員就是他的出資人。臺北地檢署依據(j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主犯林某收押禁見,檢方12日約談了林姓警察,訊后也將其收押禁見。
臺北市警局對林姓警員做出停職處分,其所供職的派出所所長也調離至非主管職務。警方調查,25歲林姓警員7日才考上偵查佐(臺灣警察職務)并獲得派令,于11日正式調往偵查隊服務。但沒想到“刑事警察局”在偵辦毒品案時,發(fā)現(xiàn)他涉嫌與販毒集團合作并“出錢投資”,全案爆發(fā)。(中國臺灣網(wǎng) 賈若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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