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或罰款一千萬
國民黨團為拒絕替“反滲透法”背書,黨團成員拉起“抗議惡法,選票制裁”布條,在議場前方集結(jié)靜坐。(圖片取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31日訊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立法院”31日召開“院會”,民進黨“立委”挾著多數(shù)席次優(yōu)勢,表決通過以民進黨團版本為主的“反滲透法”,全文共12條。根據(jù)“法案”內(nèi)容,若接受“境外勢力”的指示、委托或贊助,從事選舉相關(guān)活動,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罰金一千萬(新臺幣)。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反滲透法”其實就是新的“戒嚴法”,只要違背或是挑戰(zhàn)民進黨,蔡英文當局就會用這個“法令”對付政敵,而且最可怕的是“滲透來源”定義相當不明確,嚴重干預民間交流,民眾不知不覺就會“觸法”。(中國臺灣網(wǎng) 賈若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