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臺灣海軍艦船執(zhí)行任務過程中偏離航道進入公海,因“過于接近日本海域”引發(fā)對方警惕。這起連日本都未抗議的事件,卻讓臺海軍做出重罰艦長的回應,島內(nèi)輿論罵聲一片。
臺灣《聯(lián)合報》3日稱,駐守臺島東南部蘇澳港的海軍主力168艦隊7月下旬在東部外海進行年度訓練時,意外駛出臺灣防空識別區(qū),進入靠近日本與那國島的公海海域。這一情況招致日本及美軍雷達持續(xù)監(jiān)控,日方還派出P-3C反潛機臨空追蹤,事后日本交流協(xié)會退役少將尾形誠前往臺“國防部”了解情況。日本方面沒有采取任何抗議手段,臺軍卻已“大驚失色”。
《蘋果日報》說,臺“國防部長”高華柱對此震怒,親自下令給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記大過、調(diào)職并移送軍法。臺“國防部”發(fā)言人羅紹和3日證實,168艦隊違反演訓紀律案經(jīng)“項目小組”調(diào)查核實,全案移送“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偵辦,張鳳強記大過1次并予調(diào)職處分。臺軍特意強調(diào)處分不涉及個人立場,也絕沒有討好其他國家的意思,但難以平息島內(nèi)非議。
臺海軍退役中將蘭寧利3日說,艦隊在外,指揮官有自由裁量權(quán),鑒于海上天氣與風浪等不可抗因素,不可能完全依照航行計劃,且《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定,船艦行駛于公海沒有問題,即便不小心誤入他國領(lǐng)海,只要沒有軍演或違法舉動,也屬無害通過,“國防部”實在是反應過度。國民黨“立委”林郁方也說,偏離航道頂多是“過失”,“國防部”不應以軍法偵辦,事涉釣魚島敏感問題,“國防部”此舉很容易被外界解讀為“討好日本人”,等于間接放棄臺灣在該海域的“主權(quán)”。
一些臺海軍官員也提出,嚴懲168艦隊無異“自我設限”,這般“小心謹慎”,未來如何主張釣魚島“主權(quán)”?臺《聯(lián)合晚報》社論稱,僅僅是在公海短暫航行,臺軍就抬出軍法威嚇,“讓外界以為臺媚日求和”。
而就在島內(nèi)輿論罵臺軍“太軟”之際,臺海軍又有新的“硬裝備”列裝。臺“中央社”3日稱,兩艘經(jīng)美國翻修的“鶚”級獵雷艦正式交付臺灣使用,兩艦2007年從美國海軍退役,從翻修到訓練艇員用時3年,10日臺軍將舉行歡迎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