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擴大 臺灣的公務員要小心了

時間:2011-10-28 09:39  來源:東南網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立法院”初審通過“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改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務員涉嫌犯罪,并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應說明財產來源,否則可判處5年以下。

  “立法院”在2009年三讀通過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但施行2年后,檢方起訴案件仍掛零!胺▌詹俊毖芯空J為,現(xiàn)行條文構成要件過嚴格,因此“修法”放寬構成要件、擴大適用范圍與提高刑度,以打擊貪瀆犯罪。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規(guī)定公務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涉嫌犯罪時,若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shù)那闆r,有義務說明財產來源。

  原條文規(guī)定,檢察官偵查中發(fā)現(xiàn)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后3年內任1年間,增加財產總額超過其最近1年度合并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修改條文改為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3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公務員說明財產來源。

  修正條文指出,涉嫌犯罪的公務員若無正當理由不說明或說明不實者,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的罰金。

  另外修正條文拿掉現(xiàn)行須以偵辦貪污罪,才能要求公務員說明財產來源的范圍,而是公務員涉犯貪污罪、瀆職罪、圖利性交罪、包庇賭博罪、組織犯罪、懲治走私罪、毒品罪、人口販運罪等,均有義務說明財產來源。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分享到:
編輯:吳斌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扎囊县| 穆棱市| 德令哈市| 贵南县| 揭阳市| 获嘉县| 南漳县| 山丹县| 吉木萨尔县| 上饶县| 天全县| 芒康县| 五华县| 双流县| 乐山市| 松滋市| 沽源县| 望城县| 会东县| 八宿县| 定西市| 正安县| 德安县| 吉安市| 三门县| 柯坪县| 武宁县| 禄劝| 沂源县| 通辽市| 永城市| 治县。| 百色市| 靖远县| 竹山县| 玉环县| 清涧县| 连江县| 石棉县| 开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