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即將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陸委會”今天表示,這項協議并不涉及實質市場開放內容,強調陸資來臺投資的政策“完全操之在我”。
據臺灣“中央社”消息,海峽交流基金會1日表示,兩岸可望在9日舉行的第8次“陳江會”(;鶗麻L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云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外界質疑,“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全名中提及“促進”一詞,代表大陸方面盼望藉由簽署協議,逐步打破臺灣對于陸資的管制。
對此,“陸委會”晚間表示,兩岸第6、第7次江陳會談后,對外公布兩岸投保協議的階段性成果時,已說明這項協議是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5條,針對建立投資保障制度、提高投資相關規(guī)定透明化、逐步減少雙方相關投資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進行協商,相關內容并非突然增加。
官員說,兩岸投保協議”是這項協議的簡稱,但對于投資自由化問題,兩岸已同意投保協議并不涉及實質市場開放內容,“陸資來臺投資的政策仍完全操之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