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左)贈送郎世寧的復(fù)制畫給“臺北故宮”院長馮明珠。
北京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19日在“臺北故宮”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將出借包括乾隆皇子時期的書法習(xí)作、乾隆御筆經(jīng)文、清人畫弘歷圖軸、乾隆時期紫檀木樓鐘、乾隆款瓷器等42套藏品,用于“臺北故宮”今年10月舉辦的“十全乾隆——清高宗的藝術(shù)品味”大展,這將是北京故宮文物第四度赴臺,“也是規(guī)模最大的一次”。
至此,大陸國寶級文物雍正朝用品、《富春山居圖》(剩山圖)等都已到過“臺北故宮”,但“臺北故宮”的藏品至今一件也沒到過大陸。交流都是雙向的,來而不往非禮也,如此的不對等令大陸文物愛好者很郁悶。
單霽翔在記者會上主動談到行前有不少人關(guān)心“臺北故宮”藏品何時能亮相北京,但他表示這牽扯到政策制定問題,不是單方面能夠解決的!芭_北故宮”院長馮明珠又亮出老觀點:“臺北故宮”文物到大陸,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與大陸簽訂司法免扣押條款,二是要使用“國立故宮博物院”全稱。
司法免扣押條款指有爭議的文物合法展出時,不能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確保文物有去有還。因為歷史原因,一些國家的文物被掠奪出境,近年來國際上追討文物的聲浪頗高,一些有爭議的文物在“免扣押”的保證下才敢出境。
有記者提出,大陸現(xiàn)有的法規(guī)完全能保證“臺北故宮”文物的安全,單霽翔表示贊同。馮明珠對此也展現(xiàn)積極態(tài)度,稱要請臺灣相關(guān)部門研議大陸現(xiàn)行法規(guī),并表示“兩岸故宮早已擱置前嫌”。
但“國立”是一個難題,在目前兩岸沒有統(tǒng)一的情況下,這本可策略避過。北京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鄭欣淼首次訪臺時,就曾被臺灣記者逼問“國立”問題,鄭院長表示:“北京故宮、‘臺北故宮’,這是方便交流的稱呼,我們也不叫北京故宮,我們叫‘故宮博物院’!
“臺北故宮”的多數(shù)文物來自北京故宮,這是不爭的事實,正因為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所以沒有“司法扣壓”的問題,如果因為名稱再回到“兩個中國”的原則分歧上,不僅交流無法繼續(xù),連根基都會動搖。
有時兩岸間再單純的事情也會變成政治問題,再簡單的事情也會變得復(fù)雜。雖然兩岸故宮同出一脈,北京故宮已拿出了最大的誠意,但要在大陸看到“臺北故宮”的文物,看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責(zé)任編輯:周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