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國民黨“立委”邱毅前往臺灣“監(jiān)察院”,遭到臺南扁友會長黃永田扯掉假發(fā)。 臺灣《聯(lián)合報》資料圖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7日消息 臺南市“扁(陳水扁)友會”會長黃永田,將自己掀掉國民黨“立委”邱毅假發(fā)的照片制成名片散發(fā),還接受電視專訪指稱“邱毅干涉司法”,遭邱毅告發(fā)。臺南地檢署今天依誹謗罪起訴黃永田。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黃永田去年12月扯落邱毅假發(fā)一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年10月判刑黃永田5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檢方起訴書指出,黃永田今年4月準備參選臺南市議員時,將“掀假發(fā)照”印制成名片散發(fā)。邱毅告發(fā)后,檢方搜索黃永田住處,查扣名片及照片。
黃永田事后接受電視臺專訪,指稱“邱毅的黑手伸入司法里面、干涉司法”。檢察官認為黃永田言行已構成妨害名譽。(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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