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前記者臧家宜(圖)因恐嚇臺灣首富郭臺銘遭判刑,她昨披麻帶孝到臺北地檢署要求入監(jiān)但被勸回。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壹周刊》前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因恐嚇臺灣首富郭臺銘,被判刑八月徒刑定讞,但臧家宜還沒接到檢察官通知執(zhí)行,自己披麻帶孝跑到臺北地檢署踢館表達(dá)想入監(jiān),還嗆入獄就絕食,經(jīng)檢方苦心規(guī)勸,她改變心意,決定努力打非常上訴官司。
臧家宜因剛逢父喪,昨披麻帶孝在男友黃尚平陪同下,抱著父親的照片及她出版的書《鴻海帝國揭密》,抗議司法判決的扭曲及不公平。臧還引用郭臺銘投資拍攝的電影《白銀帝國》,大罵:“這是一個被權(quán)貴羅織入罪的白銀黑牢,他要我坐牢我就坐,與其閃躲不如正面迎擊,反正已經(jīng)家破人亡。”
臧家宜自行戴上手銬,學(xué)陳水扁,用行動抗議司法不公,但她表示最難過的不是入監(jiān),而是最支持她的父親離開人世。她掩面啜泣說,父親幾天前過世,臨終前帶著氧氣罩,雖不能講話,仍用手指在她的手心上用力寫下一個“打”字。臧問父親:“你是不是要我繼續(xù)打下去?”只見臧父猛點(diǎn)頭。
三年前,臧父臧景望為挺女兒,曾在郭臺銘出庭時當(dāng)面嗆郭:“我就是你要謀殺的人。”還自爆:“他(指郭)不善了此事,揚(yáng)言要?dú)⒑ξ胰!弊尮鶎擂巍?/P>
由于檢方尚未收到臺灣“高檢署”或“高院”的卷證,無法讓臧家宜提前入監(jiān),檢方表示,等收到“高院”卷證后,才能依法核發(fā)執(zhí)行命令,傳訊臧家宜和黃尚平入監(jiān)。
昨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出面傾聽臧的心聲,勸她坦然面對生命,應(yīng)打完所有訴訟再做決定,雙方晤談一小時后,臧在檢方苦勸下改口,想聲請非常上訴,力爭自己清白。
鴻海發(fā)言人丁祈安表示,臧家宜自導(dǎo)自演,公司不多做響應(yīng),現(xiàn)全案已結(jié)案,一切尊重司法。 (高大林)
臧家宜恐嚇郭臺銘事件簿
2006/08/22
臧寄信給郭臺銘,表示將為郭寫書,希望郭為書寫序。
2006/09/20
臧將書的目錄、大綱寄給郭,郭認(rèn)為內(nèi)容破壞形象放棄出書。
2006/10
臧索求100萬美金,郭報警。
2007/02/17
臧家宜、黃尚平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
2009/12/31
臺灣“高院”改判臧家宜、黃尚平各8月徒刑確定。
2010/01/05
臧家宜披麻戴手銬哭訴遭陷害,要求提前入監(jiān)遭檢方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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