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十七歲邱姓少女向臺南市警方控告父親猥褻她,理由是小時候父親幫她洗澡時,曾撫摸她的身體,讓她覺得很不舒服。雖然警方好言相勸希望少女自動打退堂鼓,但因少女堅持提告,員警只好依法受理。
警方調查,邱父與妻子已經離婚兩年,但日前曾回家與前妻同住一晚,還與妻子、女兒同睡一張床。由于少女原本對父親就頗為反感,當晚感覺有人撫摸她的臀部后,更大為不滿。雖然母親自稱睡夢中無意中摸到女兒的臀部,并非前夫所為,但仍引發(fā)少女對父親的厭惡。
由于此事讓少女勾起八歲那年父親幫她洗澡時,曾經多次撫摸她的身體,讓她感到非常不舒服,因此昨天專程前往警局控告親生父親猥褻。
警訊中,員警告訴邱姓少女,洗澡本來就會撫摸身體,暗示她主動撤銷告訴,但少女堅持提告,甚至連陪同前來的母親也拿她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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