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吳淑珍洗錢的吳景茂(左)、陳俊英(右)夫婦,昨在扁案臺“高院”二審開庭時,撤回上訴獲準。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涉陳水扁家族洗錢案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昨日在臺灣“高等法院”出庭時,當(dāng)庭向?qū)徟虚L表示,聲請撤回上訴。吳淑珍兄嫂,吳景茂夫婦一審各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須向公庫支付三百萬元(新臺幣 下同)罰金,是陳水扁案中最先判刑定讞被告。陳致中律師昨說,目前陳致中已向瑞士的銀行表示要將錢匯回,他與黃睿靚已簽同意書。
據(jù)報道,陳水扁案昨天中午準備進行洗錢案證據(jù)提示時,吳景茂、陳俊英向合議庭表示,因陳俊英的椎間盤突出,須長期戴護腰帶,不堪南北奔波出庭。吳景茂表示,當(dāng)初提起上訴,主要考慮被罰支付公庫各三百萬元過高,希望二審能判輕一點,但經(jīng)多方考慮后,決放棄上訴。
吳景茂夫婦走出法庭后,神情顯得輕松起來,談到卷入陳水扁家洗錢風(fēng)波,吳景茂語多感慨的表示,一直到臺特偵組查出來,他才知道陳水扁家海外有七億元,惹出這么大的風(fēng)波,實在令他感到錯愕。
吳景茂表示,為了這個官司,他們夫婦被折磨了快兩年,雖然還有陳水扁家將錢放到臺灣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另一個洗錢案在一審審理中,這個案子他們夫婦被求處免刑,不知道未來法官會怎么判,但至少一個官司結(jié)束了,他們可回麻豆老家平靜過段日子。
而陳水扁家海外七億遲不匯回來,臺“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案的合議庭審判長鄧振球,昨當(dāng)庭提醒陳致中,“高等法院合議庭”希望盡快看到海外的錢匯回。陳致中說,最近一個月他去臺特偵組四、五次,跟瑞士檢方聯(lián)系簽署文件,要求銀行盡速匯回來。
陳致中律師葉大慧說,陳致中已向瑞士的銀行表示要將錢匯回,他與黃睿靚已簽同意書,特偵組要求文件已完成,吳淑珍上次在開庭時也表明同意匯回,近期匯回來的可能性很大。(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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