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陳水扁當(dāng)局“財政部長”李庸三日前在法院作證時,指前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陳水扁在國泰金控并購世華銀行案中“依法辦理”,說法與偵查時不同。臺“檢察總長”黃世銘要求特偵組了解后,今天決定分案偵辦是否涉及偽證罪。
臺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由于偽證罪并非特偵組的職掌范圍,案件應(yīng)由地檢署偵辦。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和洗錢案,檢方認(rèn)為陳水扁在國泰并世華過程中,以選舉為由向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索賄新臺幣4 億元。李庸三也在特偵組作證時,提及“陳水扁明確希望我能支持國泰取得世華”。
不過,臺北地方法院24日審理“二次金改”案傳喚李庸三時,他卻改口,指陳水扁兩度要求臺當(dāng)局“財政部”對合并案必須“依法辦理”,連承辦法官林柏泓都追問為何說法不同;李庸三才又說,他當(dāng)時在特偵組講太快了,是對陳水扁的說法延伸解釋。
黃世銘獲悉李庸三說法有差異后,立即指示特偵組調(diào)閱臺北地方法院與特偵組的筆錄核對,并指示書記官及檢察事務(wù)官勘驗錄像光盤,逐字譯文比對后,決定分案偵辦李庸三是否涉及偽證罪。
另外,臺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上午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參議郭文彬與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說明。法院在庭訊后,諭知6月2日再度開庭,并傳喚臺當(dāng)局前“財政部長”林全及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到庭。(中國臺灣網(wǎng)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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