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面對房客多月未付房租,臺北一67歲的白姓房東,因?qū)掖未哂懢鶡o所獲,在2010年4月間,在房客的大門上,以粉筆寫上“欠房租、不要臉”,經(jīng)房客提控,臺北地院審理后,依妨害名譽(yù)罪判處要房租的房東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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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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