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陳致中狀告《壹周刊》請求回復名譽并賠償200萬元(新臺幣,下同),但是對于向媒體爆料的化名“妮可”的應召女子,則未在陳致中的提告名單之列。陳致中競選總部表示,完全不知“妮可”是誰,實在無法提告。但陳致中對于名嘴討論這起案件則是十分介意,并點名要追究包括邱毅、劉益宏、林瑞圖等人的法律責任。
陳致中正式提告《壹周刊》,還有《壹周刊》總編輯、編輯以及撰文記者;但是對于“妮可”,則不在陳致中的提告名單之列。
陳致中競選總部說,之前考慮提告的對象是包括“妮可”在內(nèi),但是“妮可”是誰,完全沒有線索,總部人員形容“妮可”就像是“稻草人”一樣在這起案件中也是任人擺布。
雖然沒對“妮可”提告,但對于名嘴談論這件事,陳致中委任律師則表示,對于特定人利用報導煽風點火,散播不實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quán)。陳致中更直接點名包括邱毅、劉益宏、林瑞圖等人在內(nèi),他說律師會積極搜集證據(jù),絕對會追究他們在民事或刑事上的法律責任。(中國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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