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高雄縣一名伍媽媽為了挽回迷途的孩子,選擇以“同理心”行事,不但親身體驗刺青之痛,還跟隨女兒一起上夜店,經(jīng)過多年無悔的付出后,終于讓女兒逐漸走回正途!
據(jù)報道,18歲的伍小妹從初中開始就陸續(xù)紋身,現(xiàn)在全身上下已有6處刺青,不但如此,她在求學期間也不斷逃學、逃家以及鬧事,更曾經(jīng)因教唆傷人而被關上2個月,種種年少輕狂的行為都讓她常進出少年法院。
報道說,面對女兒叛逆的心,伍媽媽決定親身體驗孩子曾受的苦,毅然決然在自己的右手臂刺上一朵蓮花,還主動要跟女兒一起上夜店,認識她的朋友,最終于讓伍小妹改過向善。對此,高雄少年法院保護官也感動地說,“媽媽的出發(fā)點是了解青少年他刺青的感覺,這樣子媽媽才能跟孩子談到說她也做了這件事,她的感覺是什么!”
回想起以前的不懂事,伍小妹表示,“(當初)想法可能跟別人不一樣吧!想要在身上留一些不同的東西,想要標新立異!钡壳耙芽既∶廊菝腊l(fā)丙級證照的她,不但決定要鐳射除去紋身,未來還想當新娘秘書,并報答母親的恩情。
據(jù)悉,31日母女倆一同參加高雄少年法院與高雄長庚推動的除紋活動。伍媽媽再度提及這段往事,也感謝少年法院與長庚醫(yī)院的支持與鼓勵,讓現(xiàn)場家長與醫(yī)護人員都深受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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